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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讨论会现场。

南宁云-南宁信息网报(记者李琴实习生罗荣新)随着城市的扩大和人口的增加,南宁市的生活垃圾处理任务越来越重。 为规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完善生活垃圾相关分类管理条例,8月21日上午,南宁市召开了《南宁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专家论证会。 会议上,专家学者就生活垃圾分类是否科学、合理、如何处罚未按规定分类的投入单位和个体等问题发表了意见。

根据《条例(草案)》的规定,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易腐烂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对科学与合理与否的问题进行了分类,广西大学资源环境与材料学院副教授孙翔认为《条例(草案)》中的垃圾分类方法基本合理, 他认为分类的标准必须从老百姓更容易接受的角度来定制。 例如浙江金华把垃圾分为“能烂”和“不烂”两种,农民一听就明白。 然后,清洁工们再次分类,谁都知道“不烂”的垃圾“经常卖”“不好卖”的“二次四分”法,民众也容易接受。

生活垃圾减量是生活垃圾综合治理的来源,也是当前推进生活垃圾全程治理的重要文案和薄弱环节,《条例(草案)》第三章关于生活垃圾减量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减少或避免一次性使用不用品的采用,专家建议,减少一次性使用不用品的采用。 如果有一个民众能够适应和接受的过渡期,《条例(草案)》的实施将会更顺利,改善城乡生活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广西润和房地产企业董事长兼总经理赵继红认为,目前每户8元的生活垃圾解决费价格也应调整。 她说,目前解决生活垃圾的价格已经不仅仅是这个成本,同时每次的生活垃圾解决费不一定都齐全,生活垃圾解决过程中设备有限,每天在小区里产生的垃圾量很大,而且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所以生活垃圾滞留 她建议,生活垃圾的解决费用应结合水电费,成为必须支付的费用,只有具备一定的强制性,生活垃圾的整理能力才能更有效地提高。

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中,大部分垃圾分类标准的民众不清楚,什么是生活垃圾什么是潮湿垃圾的区分都有一定的难度。 专家指出,可以开发类似于淘宝照片识别的系统,这些措施可以促进生活垃圾的比较有效的分类。

另外,《条例(草案)》还规定,不按照规定生活、分类投入的,对单位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广西区委党校法学研究部副教授梁太波提出,对未按规定投入的人员给予经济处罚的,还可以要求其参加与垃圾分类相关的社会服务,以达到督促处罚的目的。


标题:“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从业 南宁召开专家论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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