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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促进少数民族人口社会融合,进一步铸造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我市继续推进民族事务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

近年来,南宁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用法治思维解决少数民族人口矛盾纠纷,通过实施“333”工程推进民族事务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建立和完善多主体参与的现代民族事务管理机制,提高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公共服务质量水平

“三大创新”深化民族团结和进步的创造。 创新开展“五对五争议”审评命名活动,以市、县(区)、乡(镇、街)、村(社区)四级布局开展“五对五争议”审评活动,截至目前,我市开展了四个“五对五争议”命名活动, 创新民族团结专业绩效考核,对全市101个机关事业单位及各县(区)进行民族团结绩效考核,覆盖面达到100%的创新推广载体,以“石榴花开美邛城”为主题,每年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推广月, “美校园同心建梦”、“弘扬民族文化共创民族和谐”等各类主题活动超过1000次,张贴海报、悬挂推广横幅,参与人数超过150万人,全市各族干部群众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高涨。

“三大平台”加强民族事务社会管理。 “13456”全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制度“南宁模式”是一个平台,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就业创业服务18000次以上,处理住房问题16000次以上,开展技能培训26000次以上,提供法律咨询800次以上。 以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为平台,市、县(区)设立民族关系组性事应急指挥部,220名新闻工作者、协调员和专家顾问组成“三支队伍”,少数民族社区新闻数据库不断充实和完善, 以民族之家为平台,将民族事务管理推广到乡村、社区、学校、公司,全市建立362个民族之家,每年为各民族群众处理好事实超过13000件。

“三大措施”推进民族事务管理法制化。 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修改《南宁市清真食品管理条例》、《南宁市民族教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不断推进民族事务管理制度建设。 并且,我市每年要对各级各部门民族法规的执行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检查单位超过60家,处理问题132个,通过开展执法检查,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了推进民族事务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实现“除行政权力清单、名录外没有权力”,我市制定了权利清单。 目前,南宁市民宗委员会共有权利清单若干事项12项,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布工作人员,其中行政处罚6项、行政检查2项、行政确认2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 南宁市民宗委员会实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通过聘请法律顾问,推进民族事务法治建设,推进民族工作人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工作。

“南宁市持续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记者郭少东)

(作者:郭少东)

标题:“南宁市持续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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