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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日报(记者阮晓莹)市政府近日正式印发《南宁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规范和指导我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对我市的损害。

据此,城市供水突发事件是指城市水源和供水设施被污染,无法承受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洪涝灾害、干旱、滑坡、泥石流等)、取水水库(水库、取水涵洞等)的崩溃导致水源枯竭、供水涵养等) 严重渗漏等)、城市主要供水主干管和供水系统管网发生的爆管,引发了局部地区浸水(房屋倒塌、道路塌陷)、传染性疾病暴发、战争和恐怖活动等各种自然灾害、事故引发的供水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确定了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等级划分,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可控性、影响城市供水居民人口和供水范围的严重程度,事件等级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比较大)和ⅳ级(常规),依次为红色、ⅳ级(常规)

《应急预案》要求设立南宁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研究处理全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重大问题,指挥和协调全市供水突发事件的处理。 市政府副市长为指挥长,市政府以副秘书长、市住建局局长、市应急局局长为副指挥长,成员由市委推进部、市委网信办公室、市住建局、应急局、快速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根据城市供水突发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进行分类分级响应。 启动应急预案后,南宁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当按照预案要求,按照各自职责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如果发生特大事件(ⅰ级),市供水应急指挥部发布命令,启动“南宁市城市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宣布城市供水进入应急供水状态,向自治区政府和住房建设厅报告,启动自治区级应急预案,提高指挥权。 各应急救援小组及时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业务。 统一调配停止城市建筑、洗车、绿化、娱乐、洗浴领域用水供应、关闭相关供水阀门限制工业用水的南宁市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从柳州、桂林等其他城市调配桶装水、矿泉水、纯净水。 供水公司采取应急供水措施。

另外,《应急预案》还确定了日常的预防预警机制、应急结束、应急保障等。

(作者:阮晓莹)

标题:“南宁市出台城市供水突发事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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