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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信息网-南宁晚报(记者韩沛)近日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以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职工提取的公积金中,约8成用于住房费,年提取住房费240.49亿元。 此外,租赁提取保持快速增长,年租赁提取14.29亿元,同比增长71.27%。

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业务实现“全覆盖”。 截至年底,全区14个地级市灵活就业人员可在本地区参加住房公积金自愿缴存,通过住房公积金制度提高住房消费能力,增加了新市民处理住房问题的新途径。 而且,存储器结构不断优化。 非公共经济组织占住房公积金新增缴存职工的40.94%。 其中,城镇私营企业最高,为28.2%,比去年年底增加1.49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越来越多的人。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稳步增长。 年,全区各地继续降低公司住房公积金价格,积极开展归集工作,全年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5.28万家,实际缴存职工290.18万人,存款额424.54亿元。 截至年底,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2927.72亿元。

积极落实“租赁合并”,住房公积金提取有力支持住房费,租赁提取保持快速增长。 年,全区各地积极落实租赁住房政策,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较有效地减轻了新增就业和城镇劳动者的压力。 全年租赁比上年同期增长71.27%,达到14.29亿元。

大力支持住房费。 年,全区各地继续增加住房支持费,年住房费提取240.49亿元,占提取总额的近8成。 其中,偿还住房贷款(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提取117.91亿元,占提取总额的38.24%。 购房提取104.19亿元,占提取总额的33.79%。

中低收入家庭贷款购买份额不断上升。 年发放的住房公积金中,中低收入家庭的职工占98.24%。 其中,低收入家庭贷款比例最高,达到49.51%,比上年增加9.61个百分点。 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实现居住的“安居梦”。

优先满足基本居住的诉求。 年,全区住房公积金贷款优先满足职工自营和改善型住房的诉求,90平方米以下占16.6%,90~144 (含)平方米占72.18%,普通住房(两者合计)占88.78%。 首次采用住房公积金占贷款金额的93.03%,第二次采用住房公积金占贷款金额的6.97%。

(作者:韩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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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广西住房公积金提取近八成用于住房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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