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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批准,不等大楼天花板就可以出租

区直和中直驻邗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观察。 今后,职工申请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公积金贷款审批通过后,无需等待楼宇关闭即可发放贷款。 日前,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区直分中心(以下简称区直分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融资阶段性担保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为帮助区直和中直驻邗单位缴存职工处理购房资金困难,加快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区直分中心引进担保机构,从2019年11月18日起全面开展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阶段性连带责任担保(以下简称“阶段性担保”)工作

引进发放担保公积金贷款,不需要等待大楼关闭

去年,市民里奥在南宁龙岗东的某楼盘买了108平方米的3间房。 由于该楼盘没有与公积金中心签订贷款合同,她不能采用公积金贷款。 记者采访开发者时,相关人士也表示“很困扰”。 他说:“公积金贷款在大楼关闭后必须签合同,我们还款很慢,企业资金链太杂,我们根本等不了。”

购买时,低息住房公积金确实最受市民欢迎,但多家开发商拒绝为公积金贷款。 “第一是公积金贷款流程多,还款慢。 具体来说,首先有几个方面,有开发商自身资质等问题,也有项目工程进度问题。 另外,公积金还款资金很慢。 ”。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

以上开发商拒绝公积金贷款行为,而此次公积金新政的出台,目的是改变这一现状。 根据《通知》,职工申请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由担保机构提供阶段性担保,纯公积金贷款核准通过后,不等楼盘关闭发放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完成抵押登记后,由楼盘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这次新政的公布对象主要是区直和中直驻邗单位的缴纳工作人员。

不承担阶段性担保费用的,由区直分中心支付

那么,申请公积金贷款,资料审核需要多长时间? 针对广大购房人关心的审批速度问题,顾直分中心业务科科长何苗表示,过去根据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中心对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办理购房抵押登记,达到主体关闭后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没有引进担保的情况下,购买商品房期房的缴纳职工有很多不便。 移交职工购买商品房时,开发商有利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住房贷款的时间要求,超过约定时间开发商未收到购房款的,购房者需要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指出,阶段性担保期间从借款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之日起至取得不动产权证办理正式抵押权证之日止,担保费用由区直分中心支付,不增加贷款职工负担。

贷款逾期时,纳入“黑名单”影响个体的征信记录

《通知》还确定,在担保机构阶段性担保期间,借款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3期以上的,担保机构向区直分中心先行支付代价后,向借款人追偿。

何苗表示,借款人逾期将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黑名单”管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录用也将受到限制。 另外,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报告借款人逾期还款数据,个人征信记录将受到影响。

信息扩展

住房公积金和业务“一事通阀”

为了推进住房公积金“一事通办”改革,营造高效的平民政务服务环境,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了《关于推进住房公积金和业务“一事通办”改革的通知》。

●贷款工艺的优化

要求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继续优化贷款流程,受理贷款申请时汇总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提前签订,确保职工贷款“只跑一次”。

必须创新贷款办理模式,贷款受理后发放一个月以上的,应当引入担保。 贷款批准后,发放贷款,后续手续办理和风险由担保机构承担,所需费用列入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

积极采用信用贷款、定期存款贷款、公积金存量贷款转让、公积金贷款向商业贷款(折价)的转换等多种玩法来筹集资金,不让贷款等待。 畅通商业贷款到公积金贷款的转换渠道,妥善处理存款职工不能采用公积金贷款的问题。

●减少申请资料

取消购买二手房提取所需的支付证明要件,取消区内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提取的借款合同、还款说明等要件。

●缩短批准期限[/s2/]

公积金中心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审批,委托银行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借款合同签订用章和抵押登记申请手续。 的贷款材料交割、领取抵押权证、通知贷款、发放贷款等环节的时限为上一个流程结算后的一个工作日。

在已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自助办理的地区,公积金中心必须在受理贷款15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手续的地区,公积金中心要加强与当地不动产机构的联系,并在20个工作日内办理贷款手续。 (记者凌剑伊实习生卢美雪)


(作者:凌剑伊卢美雪)

标题:“11月18日起区直中直驻邕单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更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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