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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9月1日实施,消防部门访问问题小区

禁止观看整改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停车场并设置防火喷嘴

小区在电梯里放置障碍物,防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 记者程勇可摄影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程勇可通讯员崔小龙·朱丽斯)南宁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于9月1日起实施,为确保条例的落实,9月3日上午,南宁市消防救援队高新大队防火监督来到振兴公馆,访问公馆小区的电动自行车整改情况。 8月8日,该小区发生了骑电动车随便入馆,导致电梯轿厢自燃的火灾事故,随后要求进行整改。

火灾发生后,振兴公馆物业表示从这次火灾中吸取了教训,并进行了相应的整改。 9月3日上午,南宁市消防救援队高新大队防火监督员来到振兴公馆。 检查过程中,防火监督重点检查了电动自行车的停车场是否统一集中管理,是否使用了智能充电设备,是否存在电线混乱、牵引的情况等。

监管人员表示,该小区在电梯中放置障碍物,防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统一规划电动自行车停放地点,设置充电桩、防火淋浴装置和摄像头,在走廊显眼位置“禁止电动汽车和电池上楼梯”

对比检测中发现的问题,监督者要求小区负责人加强对小区电动自行车的保管、充电管理,完善消防设施,特别是加强巡逻力度,在居民住宅楼梯间、走廊、逃生通道、安全出口等区域违反电动自行车和充电行为,居民将电动自行车调离电梯。

(作者:程勇可崔小龙朱丽斯)

标题:“《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9月1日实施,消防部门回访问题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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