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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肉制品生产监督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安排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对肉制品生产公司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引导公司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证肉制品质量安全,推动肉制品质量提高。

根据《通知》的要求,本次将重点检查肉制品生产公司的食品安全管理、原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检验、食品安全自查等情况,以及肉制品加工小作坊环境卫生、原料采购、加工控制、产品检验、产品销售等情况。

根据《通知》的要求,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研究制定本辖区肉制品生产公司和肉制品加工小作坊的监督检验方案和检验重点表,统一监督检验、统一检验人员培训、统一监督检验复印件、统一检验结果的处置。 进入生产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必须认真记录的食品安全事故风险,对责令公司停止生产的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原料肉、食品添加剂、食品同一产品进行了抽样检查。

对比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督促肉制品生产者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跟踪核实整改完成情况,确保整改可靠。 比较这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问题和风险公司,建立食品安全风险清单、防控措施清单、监管责任清单。 按照“四个最严格”的要求,发现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的,特别是对病死、毒杀、死因不明、未经检验检疫合格说明的非法购买加工禽、畜肉、陆生野生动物肉类等严重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涉嫌犯罪


标题:“对严重违法行为实施最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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