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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12月7日电(记者刘硕)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7日表示,全国检察机关应当贯彻落实民法典实务会议,对未成年人、农民工、贫困群众等民事主体通过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利,应当加大起诉力度,体现司法温度。

明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始终以“对未成年人最有利的大体”勾结为始,多个条款涉及未成年人的权益保护。 检察机关落实民法典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新要求,创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明年6月1日开始实施。 首席检查官指出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权益受到侵害的司法救济作出了具体规定。 检察机关应当积极、比较有效地履行职务,特别要支持被性侵害的未成年人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检察机关应当通过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方法积极开展法律监督,推进利用网络、手机应用软件非法收集、未成年人个人新闻问题的管理。

总则编中设置了“监护”一节,改编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规定了家庭监护责任、国家监护制度。 最高检查的要求是,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检察事务,通过检察建议、工作人员协调机构,督促职能部门在紧急情况下落实未成年人临时生活照顾,针对事实做出无抚养儿童、困境儿童临时监护、长时间监护等规定。

首席检查官表示,制定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以立法形式固定了《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的相关机制,以及胁迫、诱导、教唆未成年人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检察政策,要求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保护承担更重的责任和更高的要求 检察机关要有机贯通民法典贯彻实施和编纂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紧密结合,继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的综合治理。


(作者:刘硕)

标题:“最高检:加大支持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群体诉讼维权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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