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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在半年内酒后驾驶两次被警察重罚

南宁警方通报: 5月22日至24日,108人涉嫌酒后驾驶,34人涉嫌酒后驾驶

黄某(中)被判处10日的行政拘留(警察提供图)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潘国武通讯员李斌文杰)宾阳男性黄某,不到半年饮酒两次后,驾驶汽车被警方查获。 这是因为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被处以吊销驾照的重罚。 南宁警方昨日通过官方微信透露,5月22日晚至24日凌晨查获的108名涉嫌酒后驾驶、34名涉嫌酒后驾驶,警方目前仍在进一步调查解决。

5月14日,宾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邹圩中队在国道322线马线展开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下午4点左右,黄某驾驶摩托车通过工作时间时被民警拦住检查。 对黄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表明酒精含量为66.4mg/100ml,属于酒后驾车。

民警调查显示,黄某酒后驾驶有前科:去年12月12日,黄某驾驶摩托车经过宾阳县宾夕法尼亚州镇枫江路时,因酒后驾驶被宾阳交警部门扣查,罚款1000元,12分,驾驶证6个月。 不到半年,黄某再次树立了榜样。 5月22日,黄某因二次酒后驾驶被警方行政拘留10天,罚款1000元,被处以吊销驾驶证的重罚。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录用规定》第六十八条的规定,驾驶证被暂扣后,机动车驾驶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七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 机动车驾驶人接受学习后,车管所将在20天内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 如果考试合格,清除分数,归还汽车驾照。 ”。 交警表示,黄某再次饮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驾驶证被吊销后,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驾驶证。

昨天,南宁警方通过官方wechat@南宁警方的微发布,查明了5月22日晚至24日凌晨查获的108名涉嫌酒后驾驶、34名涉嫌酒后驾驶。 34名涉嫌酒后驾驶的名单中,7名涉嫌非机动车酒后驾驶。 目前,警方还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解决。

(作者:潘国武李斌文杰)

标题:“南宁交警通报:5月22日至24日共查获108人涉嫌酒驾、34人涉嫌醉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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