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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马一德26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尽快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外国国家豁免法,平等保护中国公民和外国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并对等抵制美国等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国提出的恶意指控。

( 5月25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 这是代表在认真听。 图:新华社)

目前,中国的情况是国际交流和全球化进程逐渐深入,国家直接参与国际经贸活动越来越频繁,各国国家及其政府在其他国家被起诉的情况更多。 但是,我国在立法层面并没有制定专门的法律。 按照外国国家及其财产的绝对豁免通常,我国当事人很难在国内法院对其他国家提起诉讼主张权益,我国法院在解决国家豁免问题的案件中也不能遵循。

但是,在世界范围内,美国、加拿大、英国、欧盟等国家采用了限制豁免,外国国家及其财产在诉讼中不享有绝对豁免权,而是依赖其行使职能,许多国家比较了外国国家及其财产在国内被起诉和起诉的情况,比较了其专业性

“免除管制的实施几乎已经成为国际立法的趋势,在实践中,也有我国和地方政府在美国等地被起诉的例子。 ”。

他说,由于缺乏立法,我国当事人的权益不能通过国内司法机关得到救济,但我国政府作为被告频繁在外国法院起诉,这远远落后于我国对外交往的实际诉求,在国际交往中处于劣势地位。

这个问题在这次疫情中得到了特别的强调,为我们尽快的完全立法敲响了警钟。

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在各国相继发生,以美国为首的一些国家为了转嫁本国政府防疫、疫情防控不力的责任,以中国传递、掩盖疫情等借口公然污名化我国, 甚至有些国家团体或个人根据美国的外国主权豁免法向我国政府和相关部门提起诉讼,这是对国家及其财产豁免这一国际法的大体践踏,是国际强国和强权主义的体现,但也凸显了中国制定外国国家豁免法的必要性、紧迫性。

他进一步指出,随着“一带一路”合作、aiib成立、中国加入sdr等历史性转变的发生,中国的经济环境已经深入全球化进程,中国关于国家豁免立法的空对白和不明确性令外国投资者担忧和困惑,

建议在新形势下,重新审视国家豁免问题,从绝对豁免大体上过渡到国际主流限制豁免,尽快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国家豁免法。

据悉,在当前复杂复杂的国际形势和疫情防控常态化的背景下,该提案一经提出,得到代表们的理解、认可和支持,北京代表团代表中有35人以上联名签署并提交了该议案。 该议案现已被大会议案小组接受,并正在分发相关专门委员会的研究。

马一德先生是这样说的。 “我们可以重复国家主权豁免的大致上下,加快制定外国国家豁免法,支持在现实背景下我国当事人就其他国家的侵害行为主张权益,我国法院对外国国家及其财产行使管辖权强制执行,直接转嫁美国责任、转嫁美国责任。 从长远来看,免除限制大体上向外国投资者展现出中国政府负责任的态度,为保护其投资提供稳定的预期,帮助我国新一轮对外开放、“一带一路”倡议的快速发展。 ”。

标题:“35名人大代表联署议案:加快制定外国国家豁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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