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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将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标准平均提高到390元/人月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彭媛媛)昨日从自治区民政厅获悉,广西印发了《关于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规定,从年1月1日起,全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平均每人补助水平为

逐一发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扶贫工作中的直通保障作用,缓解新冠肺炎疫情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基本生活的影响,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进一步提高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 《通知》规定,从年1月1日起,全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平均补助水平人均每月提高2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平均补助水平人均每月提高25元。 各级财政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标准从2019年平均每人每月370元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39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标准从2019年平均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平均每人每月235元。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当地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在明确自治区标准的基础上适当提高补助水平。 具体标准由当地民政和财政部门研究提交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广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标准提至平均390元/人月”

此外,《通知》要求及时筹集提高补助水平所需的资金。 此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所需资金,可以大致从各级财政安排困难的群众救助补助资金中统一处理,也可以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通过收回上级财政安排、结转年度超过两年的其他结转资金(指标)等方法 按照这个通知,组织为了确保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生活,要求发行和重新发行。

(作者:彭媛媛)

标题:“广西: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补助标准提至平均39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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