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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陆增安实习生朱汝芳通讯员高倩洁)日前被网友转发称:“舞蹈演员吃饭伤了脚,被商家拒绝索取1万元。” 近日,当事人胡先生向相关事情餐厅提出1万元赔偿被拒。 随后,在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生市场监督管理处“12315”工作人员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和解,相关事宜餐厅向胡先生赔偿5000元。

事件发生在6月25日晚,舞蹈演员胡先生和朋友在朝阳路百盛步行街广场的食堂吃饭。 期间,服务员拿着大玻璃杯摔倒,胡先生被碎玻璃碎片划伤右脚和脚后跟,出血不止。 经医生诊断,伤口深度约3厘米,缝合后伤者需要静养14天后才能拆线。 这一天,胡先生支付了治疗费380元。

胡先生认为她是舞蹈演员。 最近有近10场公演,一场公演300元,脚受伤不能上台就等于失去了收入。 于是,她向相关餐厅提出了1万元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赔偿,但该餐厅只愿意赔偿3000元。 相关餐厅负责人表示,胡先生是餐厅发生的事,他们一定会赔偿,但是胡先生索赔的金额太高,餐厅无法接受。 对此,他希望进行司法程序。

没办法,胡先生不得不向南宁市的“12315”提交通报指挥中心的投诉。 兴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民生市场监督管理处接到“12315”转换投诉后,将及时派遣员工调解此事。 一方面帮助胡先生计算合理的误工费并对其进行指导,另一方面表现为餐厅信息,告知其法律责任和义务。 最终,纠纷双方各退一步达成和解,涉事餐厅赔偿胡先生5000元。

对此,兴宁区市场监督局提醒广大客户在费用过程中观察安全,如经营者提供商品或服务不当造成人身、财产安全损害,应保留相关证据,通过正常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必要时直接“

标题:“女子就餐被划伤索赔遭拒 “12315”出面协调终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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