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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律援助中心揭秘合作协议并签订仪式在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举行。 记者农荟颖摄

南宁云-南宁信息网报(记者农荟颖文/图) 7月15日上午,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律援助中心曝光并签订了合作协议仪式。 这是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律援助中心,目的是加强以专业力量服务和引导邛少数民族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支持构建和谐的城市民族关系,标志着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律援助服务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

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律援助中心的设立,目的是以专业力量服务,吸引少数民族,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支持和谐城市民族关系的构建。 记者农荟颖摄



当天上午,南宁市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苏志刚、南宁市民宗委党组成员、副主任黄露、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主任、广西律师协会副会长凌斌、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周化冰作为“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律援助中心” 随后,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代表与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南宁市伊协、西乡塘区衡阳街道代表签署了合作协议。


当天,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代表与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中心、南宁市伊协、西乡塘区衡阳街道代表签署了合作协议。 记者农荟颖摄



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律援助中心的成立,标志着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 记者农荟颖摄


近年来,南宁市创新构建“13456”立体各方面服务平台,使少数民族群众更好地融入郓城,成为全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制度建设的“五大模式”之一,这一经验方法得到了国家民族委员会的充分肯定和宣传。 南宁2019年被国家民委列为深入推进全国20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建设试点的城市之一,成为广西唯一入选的城市。 这不仅是国家民委对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肯定,也是鞭策,推动南宁市不断探索创新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

在广西万益律师事务所设立“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律援助中心”,是深入推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具体安排,深入推进首府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创新措施,更好地服务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水平,与南宁市民族事务管理体系

出席者拍了纪念照。 记者农荟颖摄

南宁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后,将律师队伍的专业特点转化为现实力量,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为南宁市“民族之家”提供法律咨询、普遍普及,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提供法律援助等,处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的事实,解决难题,、 介绍了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依法维权,适应和满足少数民族同胞法律服务的诉求,奏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主旋律。


(作者:农荟颖)

标题:“广西首家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律援助中心在南宁挂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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