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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信息网(记者邓玲通讯员杨樫) 7月17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至2019年12月31日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对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整体上调水平为2019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 这次的调整将在每年7月末之前支付。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年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相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于2019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2019年12月,

《通知》确定,基本养老金的具体调整方法和标准由三部分组成: (一)定额调整,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6元。

(2)挂钩调整,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根据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但不含换算工龄)增加基本养老金。 即每满一年(累计缴费月数换算成年,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增加基本养老金1.9元。 二是与基本养老金挂钩,退休人员每月按本人2019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2%增加基本养老金。

(3)适当的倾斜调整是,2019年12月(包括当月)对目前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5元,超过70岁的增加1岁(不满1岁的按1元计算),人均每月增加5元。 退休年龄的认定以本人退休或领取基本养老金时认定的出生年月日、月为准二是2019年12月前在我区艰苦边远地区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人均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8元。

对公司离退休军队干部,按照上述第(1)、(2)、(3)点的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后,每月应发放的基本养老金未达到2743元的,每月按2743元发放基本养老金。

《通知》指出,此次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将于年1月1日起执行,至年7月底发放,不得拖欠。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的资金。 其中,从个人账户余额中列支资金按调整标准乘以投保人退休时个人账户养老金占基本养老金的比例计算,其余资金从调整基金列支。 属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发放基本养老金的,按原资金列支渠道办理。


(作者:邓玲杨樫)

标题:“广西退休人员再涨基本养老金 7月底前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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