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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组织全国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于今年7月至11月开展了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活动。

《通知》指出,要对比部分地区、部分领域危险废物环境违法事件频发的情况,突出各地重要领域、要点地区、要点行为,认真探索监管,及时发现环境违法犯罪线索。 项目要处理、正确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倾倒、处置严惩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的重大事件的危险废物链,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分子的傲慢态度,坚决遏制此类事件的高发趋势。

《通知》指出,各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生态环境部门加强部门合作,清理投诉举报和信访案件、行政处罚案件以及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和开展中的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发现突出问题,扩大网络新闻传播手段运用。 省级部门应当定期安排、通报工作人员的进展情况,有序推进各工作人员。 最高检查、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应当加强对地方事业开展情况的监督指导,根据情况组成监督管理组,监督要点地区、要点问题,对重大疑难案件实施现场监督,对情节恶劣、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各地要加大新闻发布力度,加强社会监督,进一步发挥信息媒体监督作用,畅通危险废物非法排放、处置、举报渠道,公开有奖举报制度和举报热线,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要求 严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最高检察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各级检察机关对申请逮捕或者移送审查起诉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关闭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和程序关,对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立即批准逮捕、公诉,监督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对危害后果特别严重、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检察机关应当密切配合公安机关,尽早介入诱惑取证,确保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

据悉,最高检查、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要求各地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定工作要求。 收集线索探索公司监管,总结要点,集中力量解决重大典型的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整治管理不规范的公司。 及时总结实务成效,及时开展典型事件集中推进。


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生态环境部要求 严惩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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