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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政策有了新的调整。 这次,当年的新职员、实习生等将受益。

怎么了?

7月2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办法的公告》,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体,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按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截至当年本月的份数累计扣除费用。

税务资料图。 中新网记者李金磊摄影

举一个例子

大学生小李在年7月毕业后进入某企业工作人员,企业发放7月工资,计算当期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时,可以减少费用35000元( 7个月×5000元/月)。

有什么好处呢

假设李先生领取工资1万元,个人缴纳“三险一金”2000元,没有特别的额外扣除,调整前需要每月代扣税( 10000-5000-2000 )×3%=90元。 调整后,费用可以减少35000元。 不需要交税。

应当注意的是,《公告》中所说的初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体,是指自纳税年度第一个月至入职时未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或者连续劳务报酬的居民个体。

不包括进入新公司前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或者按照累计代扣代缴法代扣代缴连续劳动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只有纳税人在新员工前偶然取得劳务报酬、稿酬、专利权录用费的,不受影响,可以适用本公告规定。

资料图:求职者在会场寻找工作单位。 记者武俊杰摄影

另外,通过学生实习获得劳务报酬的,代扣代缴的方式也有所调整。

公告称,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通过实习获得劳务报酬的,由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年第61号)规定的累计代扣代缴法计算税款并代扣代缴。

举一个例子

张先生于7月在某企业实习取得劳务报酬3000元。 扣除单位在为代扣代缴劳务报酬而取得个人所得税时,可以采用累计代扣代缴法代扣代缴个税。

如果使用这种做法,小张在7月份从劳务报酬中扣除5000元后,就不需要预缴税款,代扣代缴办法比完全调整前少440元。 张先生如果年内没有其他综合所得,就不必办理年度汇款退税。

税务资料图。 记者殷立勤摄影

国家税务总局表示,这是为了进一步帮助稳定就业、保证就业,进一步减轻毕业学生等年度初次入职和实习学生代扣代缴阶段的税收负担。

据新政称,如果是新入职的大学生或实习生,则无需纳税,收入也有可能增加。

当然,要享受这个新政,你需要向公司声明,如实提供相关的佐证资料和承诺书。

新入职的毕业大学生,取得可以向公司出示毕业证、派遣证等佐证材料的实习生在实习单位支付的劳务报酬所得,并按照累计代扣代缴法代扣代缴税款的,其他年份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确实 (完)

(作者:李金磊)

标题:“个税政策迎来新调整!这些人特别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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