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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实施劳动争议仲裁委托律师事务所调整创新措施

为劳动者回收106万元的调解金一个月以上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彭媛媛实习生陆璐)劳动未得报酬时,市民维权意识进一步加强,为保证当事人及时维权和仲裁机构及时结束,南宁市实施仲裁委托调解创新措施。 昨天,记者从南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获悉,南宁市在全区首先通过政府采购法律服务缓解劳动争议调解方案多人少的难题,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追讨工资、经济补偿金,“稳定”。 据悉,截至6月22日,为劳动者追讨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调解金共计约106万元。

今年5月初,面点师小彭向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要求支付面包房拖欠的工资、加班费、押金等共计6100元。 之后,彭先生自己和面包店进行了几次协商,面包店说现在经营困难,没有钱支付工资。 彭先生觉得工资回收的希望不大,所以去了其他省工作。 6月22日,南宁市实施仲裁委托调解创新措施。 6月28日,小彭在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驻外调解室广西道森律师事务所参加律师主持的调解。 在调解书上签字后,收到了通过面包店转账支付的5000元,前后30分钟以上。 彭先生说:“律师的调解真的很可靠。 ”。

事实上,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了调解。 这是南宁市在全区率先通过政府法律服务采购缓解劳动争议调解方案诸多问题的创新措施。 今年,南宁市迅速响应人社部“人社服务快速行动”部署要求,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按照政府采购规定自行采购,北京市鼎业(南宁)律师事务所等4家法律服务机构率先在全区采购法律服务形式。 委托退休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或者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对当事人免费,与仲裁委员会调解具有同等效力。

6月22日委托调解实施后成效明显,4家法律服务机构分流劳动争议案件273起,律师、调解员开展劳动争议调解,目前已成功调解大小劳动争议案件54起,为劳动者追讨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调解金,其中1

据悉,南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与4家法律服务机构约定在今年年底前调解,约定从业纪律、调解回避、代理回避、保密等条款,指定人员跟进、监督委托开展的调解工作。 南宁市将下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多元化调整,为当事人提供越来越多的劳动维权“快做”服务。

(作者:彭媛媛陆璐)

标题:“双击点赞!南宁市这个革新举措,为劳动者追回了106万元调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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