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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时被通报向车外扔香烟,

当事人的司机以100元扣2分

南宁警方对窗户的抛物行为进行强力调查

8月6日,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朱新指挥通讯员苏铠列)记者在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采访时被市民举报一名司机在开车时向车外扔烟,根据南宁交通安全法法规,司机王某向车外扔烟, 其次,南宁交警将加大对机动车驾驶人车窗抛物行为的调查力度,坚决扭转这种不文明的行驶恶习。

8月6日14时40分左右,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到市民通报称,在江北大街竹溪大街路口附近,汽车驾驶员向车窗外扔烟头。 目前全市正全力建设全国文明城市,烟壳虽小,但反映出一个人的文明素养。 这种随意丢弃烟头的行为已经是阻碍安全行驶的违法行为。 警队指挥中心根据群众提供的车牌号消息,立即锁定嫌疑车辆,部署路面警力进行现场拦截。 15时40分左右,交通警察在亭洪南建造十字路口拦下嫌疑车辆。 据调查交通录像的监控录像显示,在证据面前,驾驶员王某承认在江北大街竹溪大街的十字路口向车外扔了烟头。 交通警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法规处罚王某。 交通警察还知道王某是某学校的教练。 交通警察将很快向交通运输部门及其所在的汽车学校通报情况,并进一步解决。

“南宁交警加大力度查处车窗抛物行为”

南宁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开车时向车窗外抛掷是不文明的行驶行为,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影响行驶安全,威胁生命。 交通警察警告说,驾驶人向车窗外抛掷,影响安全行驶是交通违法行为,文明驾驶是驾驶人必备的基本素质。 文明注重行动,需要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 只有所有驾驶员都遵守交通规则,交通安全和道路才能畅通。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必须从各自的人做起,希望所有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摒弃交通恶习,以文明行驶为习性,使交通更加顺畅,社会更加和谐,不要莽撞,抛弃个人文明素质,损害城市文明形象

(作者:朱新韬苏铠列)

标题:“南宁交警加大力度查处车窗抛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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