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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多条行政登记相关条款、21条征收征用类条款、9条公民个人新闻保护相关条款、60多条行政职务、服务型行政相关条款……民法典为公民民事合法权益带来了新的更全面的保护,并推动了相关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

“检察机关要从依法行政的高度出发,借鉴民法典,进一步加强行政检察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从推进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的政治立场出发,对行政检察工作提出确定要求,落实这一要求的最重要工作之一是贯彻民法典

民法典中至少有200多个文案与行政检察监督相关

行政检察和民法典到底有什么联系?

《民法典》是民事行业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规定了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和公权力行使的边界。 ”。 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周姝认为,民法典是行政检察工作新的基本遵守和参照,行政检察也要着手保证民法典的比较有效的实施,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 “长期以来,行政检察工作规范公权力,通过行政诉讼监督促进依法行政,间接保障和实现公民的私权。 进入民法典时代后,民法典越来越从以民为本的基本角度强调行政检察要落实对各种公民权的保护,勾结民法典的各项规定落实到行政检察工作中,不应只关注公权力的运行规律。 ”。 周娟说。

周娟发言人表示,民法典新设了相当多的行政职责规范,如较高的空抛物行为,增加了公安机关的调查职责。 个人新闻保护还规定了行政机关的行政责任和义务。 “民法典”这个新文案不仅是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也必然成为行政检察的依据和参照。”

最高检察厅长官张相军接受了采访

最高检察厅长官张相军进一步解体了行政检察和民法典的“亲密”关系。 张相军表示,民法典需要编纂现行分散的单行民事立法,修改和补充现有法律规范,不仅加强了民事权利和民事活动体系的规定,还确立了与行政法、社会法等部门法的协同关系。

“据不完全统计,《民法典》至少有200多个文案与行政检察监督密切相关,特别是涉及行政登记、征用、个人新闻保护、合同、法定职责履行等法律规范。 ”。 张相军表示,行政检察部门既有监督法院行政审判和执行的重要责任,也有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重要责任。 民法典检察机关更加实事求是,加强行政检察,实现“一手托两户”的使命具有重大的长远意义。

根据民法典对行政机关职能的新要求及时调整监督点

民法典会给行政检察工作带来那些新的变化吗?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典编纂工作专业班成员朱虎认为,民法典给行政检察工作带来的新变化首先表现在监督范围上。

《民法典》确定和保障了人民享有的各项合法权益,为行政权力的行使划定了边界。 行政检察监督也应当以民法典为标尺,在行政检察监督案件范围内,监督纠正损害民事主体合法权益或增加义务的各项行政活动。 ”。 朱虎说。

对此,重庆市检察院检察六部副主任石娟表示赞同。 石娟说,《民法典》遵循私法自治,总的来说,民事行业形成了“法无禁止即自由”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 检察机关在开展行政检察监督时,应当重点监督行政机关在物权、人格权、监护权等方面违反民事法律作出的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增加义务的决定。 例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建设用地采用权等物权的保护,限制行政主体随意征收征用,检察机关应当加大对土地、房屋补偿行业的监督力度。 ”。

张相军也表示,根据民法典对相关行政机关职能的新要求,行政检察工作的要点和复印件也必须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 “例如,民法典第66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公示法人登记的相关新闻。 它规定了登记机关的公示登记责任。 例如,民法典第238条规定的物权损害赔偿请求权、第243条规定的征收补偿、第267条规定的个人合法财产的保护、第338条规定的承包地的征收补偿等,都是行政机关在进行与该类公民权益有关的征收、征用等行为时依法进行的。 ”。 张相军表示,所有这些对行政机关的新要求将成为行政检察下一步的监督点。

相当一部分的行政纠纷起因于民事法律关系,消除民事纠纷很重要

5月29日,习主席在主持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强调:“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比较有效的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以民法典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

检察机关以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契机,自觉投身法治政府建设,通过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实现分停斗争吗?

对此问题,北京市检察院第三分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杨秋梅有自己深刻的理解。

杨秋梅说:“习大大总书记的这句话实际上表明了民法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深远影响。” 她认为民法典的许多规定与行政机关密切相关。 检察机关在开展行政检察监督时,必须以民法典为监督标尺,监督政府机关是否存在侵犯人民群众民事权利的情况,更好地促进法治政府的建设。

杨秋梅也表示,开展监督,推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对提高国家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的现代化,比较有效地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检察机关办理的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大多是当事人的真正需要保护自身民事权益。 当事人请求法院撤销不动产变更登记的,其真正意图可能是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对此类案件,行政检察部门的检察官应当正确运用民法典,告诉当时的人通过正确的司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达成和解协议,减少诉讼的疲惫。 ”。 杨秋梅说。

张相军也给记者举了一个例子:甲把自己的房子租给乙后在外地长期居住。 年后,政府决定征收该地区所有房屋,乙方冒充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征收部门协商补偿额,协商不成,房屋征收部门作出补偿决定,乙方同意领取补偿金。 甲方在知情同意后,认为房屋补偿对象错误同时补偿过低,就补偿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乙方提起民事诉讼,退还诈骗补偿金。 此时,当事人申请一并处理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的,法院可以一并审理。

张相军表示,此类案件在解决行政争议时,必须审查行政裁决是否合法,并根据民法典审查裁决副本是否合适。 把重点放在解决民事纠纷上。 妥善解决民事纠纷后,行政纠纷解决从会议水到渠成,相反,行政纠纷解决则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张相军告诉记者,在实践中,相当一部分行政纠纷是由民事法律关系解决引起的,相关民事纠纷的解决对行政纠纷的最终处理非常重要。 “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是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核心任务,是权利保护和权力监督两个目标的结合点和落脚点。 检察机关应当正确解决行政纠纷和民事纠纷的交叉案件,综合运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和民法基本原理,妥善解决行政纠纷并予以实质性解决。 ”。 张相军说。

贯彻民法典,需要在学习、用、谈上多下功夫

民法典的颁布实施,对实新时期的行政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广大行政检察人员应该如何应对这一变化? [/s2/]

张相军认为,不仅要从思想上认识民法典的重要作用,在学、用、说方面也需要多花心思。

“学习贯彻民法典为全面提高行政检察工作质量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各级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和广大行政检察人员重申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提高民法典学习、遵守、维护的表率,提高民法典和其他法律法规维护人民权益、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国家的管理能力和管理体系 ”张相军说。

朱虎认为民法典一经颁布实施,将给行政检察工作带来三大挑战。 “一是行政检察与民事检察、刑事检察、公益诉讼检察的合作。 其二是相关司法解释的“立改废释”;其三是加强监督措施的研究。 ”。

如何应对这些挑战? 朱虎提出了自己的建议:“首先,要学好民法典,不仅要学习检察职责相关的条文,还必须学习民法典各项基本和整体的体系。 其次,要运用民法典提高检察机关案件质量和司法公共说服力,观察总结典型案例,实现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法律适用的引领作用。 最后,要推进民法典,不仅要推进民法典的各项新规,还必须推进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人民至上、平等保护、管理体系和管理能力现代化等基础性立法思想。 ”。

在采访中,周姝告诉记者,目前杭州市二级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已经组织了许多民法典的专项学习,并安排研究整理民法典中与行政法直接相关的条款,重点研究如何建立民法典与行政法律法规的联系。 “现阶段最重要的是将民法典的精神内涵落实在行政检察工作中。 例如,要全力处理污染防治攻坚战、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伤认定、拆迁安置、行民交叉等行业相关的行政检察案件,积极开展行政纠纷实质性解决工作人员。 ”。 周娟说。

标题:“民法典中200余条文案都与这项从业密切关联|民法典与检察从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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