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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南宁云-南宁信息网报道,8月18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为彻底切断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的捕捞物产业链,市场监管部门于年8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分三个阶段在全市开展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的捕捞物专项行动,对长江流域进行非法捕捞。

根据这次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网络交易监测和食品生产公司、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餐饮机构监督检查,打击市场销售已经实施了禁止水域非法捕捞物的违法行为。 行动中,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生产公司的监管,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的责任,督促全市水产产品生产公司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制度,检查并保留食品原料供应商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说明,禁止购买、录用捕集流域或来源不明的水产品。 加强标签管理,水产产品中严禁标示“长江野生鱼”“野生江生”等。

在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市场监管部门提高对水产产品生产公司日常监督检查、巡逻、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的频率,严格检查公司采用禁止捕集流域水产品及来源不明原料等问题。 加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农贸市场、商超、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加大对水产品批发市场、水销产品者和涉渔餐饮服务机构的巡逻力度,督促主体责任的落实,向集中交易市场举办者提供入场销售者的产地说明、购买证明、合格说明书等的检查 督促水销户、餐饮服务机构严格执行进货检验制度,采购销售、加工来源不明,不能提供合法来源证明及流域水产品。

市场监管部门还将加强网络交易监管,引导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督促网络预约平台经营者加强对加入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长江野生鱼”等相关菜品的审计监测,销售“长江野生鱼”等非法捕捞物的行为立即获得(删除、屏蔽)以下新闻,平台 并加强市场监管部门对禁渔流域水产品交易广告的监管力度,完全利用广告监控平台,扩大对以前传播的媒体、网络媒体的广告监督检查,及时依法处置禁渔流域水产品交易的虚假违法广告线索

一、市场监管部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逐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相关违法行为线索。 加强对经营主体的推动力,以推进手册、签订责任书等形式,建立诱惑经营主体自主守法经营的多部门联合合作机制,与农业、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打击监管中发现的虚假推广、过度营销、虚假 严厉查处诱导、诈骗客等各类违法行为,坚决遏制和贩卖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物的违法犯罪活动。

(作者:唐秋艳何正君)

标题:“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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