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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城管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向乱扔烟头的旅客出具了《当场处罚决定书》。 记者农荟颖摄

南宁云-南宁信息网(记者农荟颖文/图)“你好,根据《南宁市城乡容貌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29条的规定,对乱丢烟头的行为处以50元罚款。 今后要爱护环境,不要乱丢垃圾。 》8月19日,在南宁站前广场,西乡塘区城管监察大队工作人员向一名旅客签发了《就地处罚决定书》。

这天举行的“烟头不掉,垃圾不乱扔”的联合整治执法现场。 记者农荟颖摄

全力推进首都南宁文明城市建设,提升职工,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文明素质和卫生意识,当天南宁市开展“烟头不掉、垃圾不丢”联合整治执法行动,多部门合作,推进南宁站周边“烟头不掉、垃圾扔”的建设。 记者在现场看到,南宁站前广场,旅客乱扔烟头的现象依然存在,文明引导员、清洁工发现旅客乱扔烟头后,向旅客说明乱扔烟头的危害,普及越来越多的垃圾分类知识

南宁站前广场的地面干净整洁。 记者农荟颖摄

南宁站前广场的地面干净整洁。 记者农荟颖摄

南宁火车站随处可见的公益广告。 记者农荟颖摄

志愿者正在清理堵在地上沟缝里的烟头。 记者农荟颖摄

乱扔烟头、倒垃圾、吐痰,不仅是不文明的行为,也是违法行为。 根据《南宁市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滥用烟头、乱丢垃圾、吐痰的,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改正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南宁火车站周边常见的公益广告。 记者农荟颖摄

宜居的文明城市需要所有市民的共同建设、共同治疗、共享。 目前,在南宁市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南宁市创城事业取得阶段性成效,首府南宁水碧、天蓝色、地净、树绿、清洁、有序,市民满意度不断提高。

下一步,南宁市将继续开展“不丢烟头不掉垃圾”专项活动,与车站、公交车站、机场、码头、商场、广场等流量密集地区相比,继续加大执法整治力度,常态化日常执法

(作者:农荟颖)

标题:“南宁市开展“烟头不落地、垃圾不乱扔”联合整治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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