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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日报(记者阮晓莹)近日印发《南宁市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时了解和防止市场发生异常波动,确保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不缺货,逐步停止,维护社会稳定

预案中指出,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导致米、面、食用油、食盐、猪肉、蔬菜、蛋类、饮用水、便利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供求关系突变,大范围抢购,一种或两种以上商品价格一周30 由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引起的,或者可能引起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求关系的严重失衡,在一定范围内导致价格暴涨、供应不足、缺货,及时处置市场供应应急工作

南宁市异常波动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市场,根据影响范围的大小,分为自治区级(ⅰ级、ⅱ级)、市级(ⅲ级)、县级(ⅳ级)。 自治区ⅰ级为全市性市场异常波动自治区ⅱ级为中心城区范围内发生的全域性市场异常波动市级为跨越2个县(区)、开发区以上(含2个)行政区划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县级为1个县(区)、开发区范围内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 其中,全市性市场发生异常波动时,市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始I级响应。

根据预案突发事件发生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明确预警分为四级:红色预警预警发生ⅰ级市场异常波动,橙色发生ⅱ级市场异常波动,黄色发生ⅲ级市场异常波动,蓝色发生ⅳ级市场异常波动。

预案要求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的日常监测,遇到生活必需品缺货或价格大幅上涨的市场异常波动时,可以采取公司库存供应、应急生产加工、应急采购、异地商品缺货调剂、手动储备等应急措施 情况特别严重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暂时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定量或限量销售。 例如,对于大米、小麦粉、食用油,以全市国有粮食零售店和中型超市为定点销售单位的猪肉、食盐、饮用水、蛋类、即食食品等,以全市范围内大中型商场、超市和要点农贸市场为定点销售单位。 蔬菜方面,以全市规模的中型超市、蔬菜批发市场、大型农贸市场为定点销售单位。


(作者:阮晓莹)

标题:“南宁市出台重要生活必须品市场供应突发事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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