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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入常态化阶段,且受近期汛期形势影响,部分困难群众,特别是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失业人群未参保,基本生活仍面临较大困难。 在疫情、水情的双重影响下,如何保障低收入群体的生活? 广大灵活就业人员难以支付基本养老保险费,怎么办?

“从总体上看,符合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条件和失业保险政策的困难群众和失业者,都被纳入了相关救助保障范围,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但是,尚未覆盖的群众,特别是未参加失业保险、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失业人员,如农民工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他们。 ”。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蒋魏说。

近日,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实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确定适当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应保证”。

蒋魏为了更好地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加强与失业保险政策的联系,形成救助合力,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复职、连续3个月无劳动收入、生活困难、失业保险政策无法覆盖的农民工等未保险失业人员,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他说,经本人申请,将从工作地点或居住地发放临时救济金,帮助他们度过生活难关。 其他基本生活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的,对相关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暂时无法覆盖的家庭和个人,应当立即纳入临时救助范围。 遇到重大生活困难,可以用一种建议方法提高救助额。

另外,在疫情影响严重的地区,可以适当放宽最低生活保障的认定条件。 据地方民政系统介绍,目前正在采取一点适当放宽最低生活保障认定财产标准,扣除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部分所需支出或收入免除等措施,适当放宽最低生活保障认定条件,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例如,山东威海突破以往最低生活保障评定只看户籍情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限制,将“家庭支出”纳入认定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基本条件,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目前,部分灵活就业人员受疫情影响收入下降,出现基本生活困难,急需帮助。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印制通知,确定以个人身份参加公司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今年确实难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可以自主保留缴费。

“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以继续执行2019年标准,今年缴费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暂缓缴费,到明年年底实施补缴等两项新政策,扩大了政策受益面。 ”。 人社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隈表示,正常情况下,每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将根据上一年度平均工资增长情况进行调整。 目前,按缴费基数下限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占所有缴费人的60%左右,主要是工资水平相对较低的中小企业及其职工,以及大部分灵活就业人员。 另外,今年个人缴费下限将继续落实去年的标准,适当减轻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的负担。

有人担心保留社会保障缴费可能会中断缴费年限。 根据《通知》要求,2021年继续缴费、累计缴费年限计算的年未缴费月,可在2021年底前缴费,缴费基数在2021年当地个体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 这意味着灵活的就业人员不会申请拖欠今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导致缴费年限的中断。

人社部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网上开通了全国统一入口。 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社保公共服务平台,也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渠道(电子社保卡全部开通的app、小程序、公众号)申请。 (记者韩秉志)


(作者:韩秉志)

标题:“应保尽保 帮扶困难群众渡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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