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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日报(记者韦静)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今年7月,南宁市被选为全国第二批快速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试点示范期为3年。 目前,年度中央财政支持南宁市住房租赁市场快速发展的专项补助资金将达到8亿元,将促进南宁市住房租赁市场发生一系列积极变化。

今年7月,财政部、住建部已组织全国15个省区市申报第二批快速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城市,优先推荐试点意愿高、事业基础好、人口规模大、租赁诉求旺盛的省会城市或计划单列市,经过激烈的现场答辩和考核。 中央财政每年以8亿元的标准对申报成功的城市进行特别补助。

随着三年试点期的实施和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下放,南宁市住房租赁市场将发生一系列积极变化:通过比较有效地撬动社会资本投资推动租赁市场良性快速发展。 房源供给单一、供需结构不一致、空之间分布不均衡等问题可以较有效地处理促进住宅租赁市场向规范化、专业化、健康化、优质化方向快速发展的阶段性租赁系统基本稳定。

值得注意的是,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通过投资补助、财政补贴等途径,在南宁市2022年底新增政策性租赁住宅用地300亩,新增建设租赁住宅134万平方米,充分利用闲置租赁住宅房源160万平方米,改造建设供给70万平方米,、 多渠道增加合规租赁住房比较有效的供给,培育多元、均衡、合理的住房租赁供给体系,快速发展,建立多主体供给。 通过奖补办法大力扶持住房租赁市场主体,2022年底培育运营住房资源1000家(以上)的专业机构达到15家,每年典型公司预计将达到10家,通过专业化企业提供租赁服务的比例在30%以上。 政府主导的房屋租赁交易和监管服务平台运营良好,市场监管机制日趋完善。

(作者:韦静)

标题:“2020年度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已下达 南宁市住房租赁市场将迎来积极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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