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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商务部与科技部协调发布《中国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公告年第38号,以下简称《目录》)。 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就《目录》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目录》调整的背景和第一个考虑事项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商务部会同科技部制定、调整和公布禁止或限制出口的技术目录,首要目的是规范技术出口管理,促进科技进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维护国家经济安全。 上次《目录》的修订是2008年,距今已有10多年。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和我国科技实力和产业竞争力的提高,需要根据国际惯例尽快调整《目录》。 在这次目录调整中,删除了禁止出口的4个技术项目,调整了限制出口的技术拷贝。

中国政府始终坚持开放快速发展,多次开放合作创新能力,致力于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和国际合作环境,促进技术创新要素自由流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的技术贸易稳步高速发展。 据商务部统计,200年,中国技术出口合同金额为200亿美元,不到进口合同金额的一半。 2019年,技术出口合同金额为321亿美元,基本接近进口合同金额。 技术出口优化了我国的出口结构,推动了相关客户产业的升级和经济的快速发展。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世界各国的技术贸易合作,不断优化技术贸易营商环境,促进我国技术贸易健康有序持续快速发展。

二、这次《目录》调整的第一个拷贝是哪个?

此次《目录》的调整征求了相关部门、领域协会、行业学术界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共涉及53个技术项目。

是要删除微生物肥料技术、咖啡因生产技术、核黄素生产技术、维生素发酵技术四个禁止出口的技术项目。

二是删除新城疫疫苗技术、天然药物生产技术、功能性高分子材料制造与加工技术、化学合成及半合成药物生产技术、新闻安全防火墙软件技术等5个出口限制技术项目。

三是农业野生植物人工繁殖技术、绒毛繁殖和品种培育技术、空间材料生产技术、大型高速风洞设计建设技术、航空航天轴承技术、激光技术等23个出口限制技术项目。

编辑4、21个技术项目的控制重点和技术参数,农作物繁殖技术、水产种养技术、化学原料生产技术、生物农药生产技术、航天器测控技术、空间数据传输技术、地图制图技术、新闻解决技术、真空

三、此次商务部、科技部只发布了《中国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调整复印件,您对《中国禁止进口和限制进口技术目录》有什么看法? 未来及其事业计划是什么?

目前,商务部、科技部仍在有序推进目录修订工作。 进一步修剪调整《中国出口限制出口禁止技术目录》,并根据2019年底修订发布的《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管理办法》,大幅精简《中国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进一步强调市场调节作用。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优化技术贸易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技术贸易便利化。 今年以来,商务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便利疫情防控期间技术进出口相关工作的通知》,研究了积极推进技术进出口合同无纸化工作,放宽技术进出口经营主体限制的措施。 一、商务部将继续推出越来越多的技术贸易便利化措施,不断完善技术贸易促进平台,加强与世界各国的技术贸易交流与合作。

四、技术出口是如何定义的? 具体包括那些形式吗? 如果公司出口管制级技术,应该如何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技术出口是指从我国境内通过贸易、投资或者经济技术合作的方法将技术转让的行为,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以及其他方法进行的技术转让。 也就是说,涉及向国外转让技术的,不论是使用贸易还是投资等其他方法,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进出口管理条例》的规定。

技术出口分为自由、限制和禁止三类,其中自由类技术实行事后合同登记备案,限制类技术进出口需申请许可证。 从2007年开始,商务部将限制类技术进出口许可权限下放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商务主管部门。 商务主管部门收到技术出口申请后,与科技主管部门进行审查,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对批准的出具《技术出口许可意向书》。 申请人取得意向书后,可以对外进行实质性谈判,签订技术出口合同。 申请人签订技术出口合同后,应当申请《技术出口许可证》。 商务主管部门审查技术出口合同的真实性,自收到相关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技术出口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如有许可,颁发《技术出口许可证》。 技术出口合同自技术出口许可证签发之日起生效。

标题:“商务部服贸司负责人就调整发布的《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答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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