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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信息网报(通讯员韦玉芳)南宁市水系发达,江河湖泊纵横交错,为进一步提高保护水生态环境资源的整体工作人员性能,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管理、水生态修复,保护我市水清岸绿色高质量水环境 南宁市河长制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南宁市河长制办公室南宁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河长+检察长”合作机制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称《实施意见》),全面建立“河长+检察长”合作机制,有力

《实施意见》以形成河湖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事业合作力为目标,将河湖长和检察长在各自行业保护河湖生态的作用作为一个环节发挥,并与日常巡逻、事件合作、新闻共享和日常工作交流等8个方面建立了合作机制,共12个具体 《实施意见》确定市人民检察院第一领导同志担任河道总检察长,市领导在河长21条河流和6个湖泊流域逐步设立相应的河道检察长,建立“河长+检察长”组织体系。

在合作与新闻共享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市检察院和市河长完全利用河长新闻平台等新闻化手段,涉河涉水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行业等方面的问题和重要线索及时通报,共同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对比确定了双方办案过程中线索的移送、调查取证合作和河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的联系,对建立重大涉水案件联合监管、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以及日常联系、人员交流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河长+检察长”合作机制促进南宁市各级河长湖长和有关责任单位履行职责,为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人员从“全面树立”到“全面成效”提供有力保障,进一步改善水生态环境,保护南宁绿水青山,为人民提供河畅、水清、岸绿、岸绿、效益

标题:“南宁市“河长+检察长”双长联手助力河湖生态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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