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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装在墙上的电器箱被业主方卸下。 记者韦薇摄影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韦薇)近日报道,市民刘先生称,地铁1号线鹏飞路站d出口附近有一家企业,从路灯照明专用低压室拉代码到现场采用,涉嫌该企业偷电。 10月15日,低压室的业主方回复,但只是暂时向对方借了电,墙边的电器箱就被拆下来了。

位于鹏飞路的这个空地明确记载了“鹏飞停车场”,但现在是塔吊租赁企业采用的。 地方和人行道隔着墙。 刘先生说,9月12日,他经过这个地方外面的人行道时,突然发现墙上装了电器箱。 他仔细一看,电线从专用于路灯的低压室被拉到这个电气箱后,被引到电气箱下面的小孔里,拉进了塔吊租赁企业。

他认为路灯属于公益事业的性质,个人和公司不应该用作生活、照明电气。 他评价说,塔吊租赁企业的代码用电行为是违规行为,不是为公益事业用电,而是为公司经营用电。

最近,刘先生向广西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反映了这一情况。 10月14日下午,他收到回复消息,他反映的问题已经处理完毕,围墙上的电器箱已经拆除。

塔吊租赁企业有像刘先生说的那样偷电的行为吗? 15日上午,路边低压房业主南宁火炬公用事业企业公用事业服务部的李先生告诉记者,这片土地准备收纳时,相关人员找到南宁火炬公用事业企业,暂时提供照明用电,希望收纳时有人可以管理。 对方不是偷电,而是给他们的企业买电。 土地由政府机关管理,考虑在电力容量充足的情况下,企业向对方租赁电力。 但是,由于路灯具有专业性,供电性质不同,向这个地方借电不符合规定,所以他们很快就拆除了电气箱,实现了合规。

(作者:韦伯)

标题:“南宁一塔吊租赁企业偷用路灯专用电?关联单位回复:只是临时借电,电箱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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