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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建设区工业公司污水私交乱接跟踪执法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制度》)近日印发,辅以黑臭水体治理工作。

如何描绘“污染”

《制度》主要围绕南宁市建设区内工业公司排放生产废水、污水解决设施运行相关环境监管执法和调查管理工作,规范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区内工业公司入河排污口、污水解决设施和污水排污口等环节的监管执法工作,将检测发现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问题依法 》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制度》,对公司环境管理提出具体要求,依法惩治工业公司污水超标排放,或者通过公司内部雨水管网故意盗窃污水等违法行为,通过公司内部雨水管网 促使进一步减少污水排放,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切实消除黑臭水体,实现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

《制度》根据我国水法、水污染防治法、入河排污口监管办法和城市排水和污水解决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南宁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制定,包括我市公司排污许可管理要求、工业污水解决设施要求、入河排污口监管、要点排污口管理等五个方面

其中,列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清单的工业公司必须依法申请排污许可的工业公司设立生产废水排污口,大致不得超过一个。 公司禁止用逃避监管的方法排放水污染物。 工业公司具有直接或通过沟、渠、管道等设施向河流、湖泊(包括运河、水路、水库等水域)排放污水的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发现的污水超标排污时,跟踪入河排污口的污水,经调查整治,公司

科学精确治疗“脏”[/s2/]

《制度》规定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6种违法行为开展监督执法工作,包括未依法取得污染许可证的排放水污染物。 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要点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利用渗透井、渗透坑、裂缝、溶洞,设置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逃避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等监管的方法 未按规定事先解决,向污水集中解决设施排放不符合解决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擅自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

另外,未依照现有法律取得排水许可证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不按照排水户将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 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雨水管网、污水管网相互混合时城市排水和污水解决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体,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市排水设施的,或者雨水、 污水分流地区向雨水管网排放污水时向城市排水和污水解决设施排放剧毒、倾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弃物等违法行为,由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将城市排水和污水解决主管部门和城市管道综合执法部门拟文移送《城市排水和污水解决条例》

“南宁市建设区工业公司污水个人跟踪执法制度加强生态环境部门和城市排水与污水解决主管部门的执法联动、随访管理,切实从源头防治和控制水环境污染,保护南宁绿水青山,提高群众安全感,获取感和幸福感。 ’市生态环境局的相关人员说。 (记者杨盛通讯员刘茜)


(作者:杨盛刘茜)

标题:““溯源执法”将水污染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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