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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表了支持广西自贸试验区优质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

政策干货帮自贸区创造一流的商业环境

深化简单的政治放权,加强更简化审批流程更方便公司进入的科学监管,让监管更高效地为公司“少跑路”。 优化服务措施,让公司可以在“家门口”工作……昨天,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期发表了《支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优质快速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从优化服务措施等方面提出了8项政策措施,着力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以支持自由贸易区。

深化简单的政治放权,可以更简化审批流程,更方便公司进入

根据《实施意见》,支持广西自贸试验区商事登记制度创新,支持各领域地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公司承诺后可以免除提交场所说明资料,处理市场主体落户的首要拥堵问题。

并对检验检测机构的资格认定、部分工业产品的生产许可、部分食品的生产许可等7项行政审批实施告知承诺制度,申请人已承诺具备经营许可条件的,直接作出审查决定,最大限度地简化许可审查程序。

通过加强科学监管,使监管更有效率地“少跑”给公司

《实施意见》提出,在自贸区内建立市场监管机构和应急管理机构的联合审批、联合监管机制,推动公司“少走弯路”。 与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发证公司开展联合日常监督检查,一方面降低公司检查频率,减少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另一方面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

另外,《实施意见》规定,在自贸区范围内,已经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公司申请,登记机关简化搬迁程序,提交后续补办手续和监管材料。 自由贸易区公司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后,自行履行相关义务,且逾期一年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

通过优化服务,公司可以在“家门前”工作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自贸区要点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名录。 建立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推动公司创新快速发展。

《实施意见》支持广西现有商标受理窗口在自贸区设立业务受理点,鼓励专利代理机构在自贸区落户,使自贸区相关主体可以在“家门口”处理商标、专利申请业务,节约申请人的价值成本

《实施意见》提出,在自贸区范围内,对假冒他人身份注册、利用的住所(经营场所)承诺虚假公司,探索和落实简易撤销程序,促进自贸区市场主体新陈代谢,高质量快速发展。 (记者陆增安实习生朱汝芳通讯员李占平)

(作者:陆增安朱汝芳李占平)

标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出台支持广西自贸试验区优质快速发展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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