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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拆除了这些非法安装的地下锁并对记者程勇可进行了拍摄

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周志英实习生观彬兰通讯员李晓华)的公共停车位是社会资源,个人不能为自己所占。 南宁市青秀区景荣巷约有300个公共停车位,约有70辆车被擅自安装了地锁。 周边群众对此投诉频繁,交警部门多次到场协调,发出整改通知,但效果不佳。 昨天上午,南宁市公安局警察支队7大队出动警力,拆除了这些非法安装的地链。 除了部分商家自行拆除的约20枚地下锁外,交通警察当天还拆除了48枚地下锁,确保了停车位。

景巷是市政道路,是大型社区的荣和山水画美地出入通道,区域居民多,车辆拥有率高,沿路商家多,行人和车流量比较大。 据交警七大队凤岭中队队长朱建识介绍,景荣巷在北侧部分道路上原本设有一定数量的停车泊位,但未能充分满足指控。 今年7月,大队组织该小区所在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人员现场协调,最终决定在公路南侧增设停车泊位,沿线车位总数约300个,满足商家和居民要求。

但是,时间一长,问题又出现了。 据悉,交通交警部门多次接到群众投诉,景荣巷公共停车位被部分商家占用,并安装了地下锁,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的停车投诉。

交警7大队经过前期的推进教育、预警,甚至《整改通知书》等手续,私装地锁现象依然没有改善。 昨天上午,警七大队组织了10多名警力,出动多辆警务车辆和拖车,集中行动于景荣巷,每小时卸下48把锁。

记者在现场看到,取下一把锁花了2~3分钟,有些锁倒伏关闭。 车上停着车,警察指挥拖车将车辆从车上卸下,卸下地下的钥匙。

看到警察来执法,一些商户自己卸下了装在门前的锁,数量约为20个。 看到这些地下钥匙被逐一拆除,路过的市民表示:“维修及时,公共车位是公共资源,不应该成为某些人的私人车位。”

警方表示,下一步将加强日常巡逻,加装地面锁定形象,以免反弹。 并与社区和房地产企业合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信息表达,依法及时解决。

■警告的注意事项

交警七大队凤岭中队连长朱建识表示,《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严禁商家、居民擅自安装地下锁占用停车泊位。 第五十二条规定,交通警察部门可以对实际占有的性质、时间进行处罚。

根据警察部门执法规范,前期进行推广教育,告知不能设置,然后出具《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拆除、恢复原状。 逾期仍未修改的,交警部门可以依法拆除地链,按照《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罚款,占用停车泊位每天罚款300元。


(作者:周志英观彬兰李晓华)

标题:“南宁部分商铺私占车位拒不整改 交警1小时拆除48个地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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