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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局官网获悉,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根据《国家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实施细则》(年版)在广西进行了抽样检测,共抽取6种食品459批样品。 其中,抽取食用农产品287批,检出8批不合格样品。 检测肉制品36批、2批不合格样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3批,检测不合格样品1批。 不合格项目有食用农产品农药、杀虫剂残留超标、重金属元素镉含量超标、菌落总数超标等。 桂林市七星区桂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芹菜”含杀虫剂毒死蜱残留量达到了18.8倍。

五批农产品农药杀虫剂超标

抽检通知显示,桂林市七星区桂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芹菜”样品显示,杀虫剂毒死蜱超过标准的18.8倍。 研究表明,长时间暴露于含毒死蜱的环境,可能会引起神经毒性、生殖毒性,影响胚胎的生长发育。

玉林市玉州区健哥蔬菜批发部出售的“茄子”残留高毒农药克百威,超过两倍。 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蔬果批发市场粟恒艳销售的“罗线椒”保留了杀虫剂的氧乐果,超标6倍。 桂林七星农贸市场刘连忠销售的“韭菜”和南宁农产品交易中心安全销售的“韭菜”农药腐霉利残留超过3~4倍。 长时间食用农药超标残留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

两批蔬菜样品镉含量超标

玉林市林忠蔬菜批发部销售的“红米椒”和南宁市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重金属镉含量超标,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的,长时间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肾和骨的损伤等

此次抽检样品中,2批食用农产品中镉可能超标,种植蔬菜的土壤被镉污染,或土壤镉本底值高,镉可能在植物体内富集。

一些小吃样品的菌落总数超标

标示为桂林市华荣自选店有限责任企业普陀路分店销售的、柳城县建子食品厂生产的“牛蜡巴(香辛味)”和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企业七星分企业销售的、广西春江食品有限企业生产的“泡椒鸭掌”,不合格项目总数超标。

玉林市江滨路中段南桥市场(罗海林)销售的“鸡肉”药物恩诺沙星超过了近3倍。 桂林市南城百货有限企业销售的南宁长生花生油有限责任企业生产的“玉米油(玉米胚芽油)”过氧化值超标,可能是原料中脂肪氧化、原料储存不当、产品在储存中环境条件不合适等原因导致油脂酸败

确认产品是否流向召回不合格品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督局已经责令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审计处分相关工作。 南宁市、柳州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相关食品生产公司调查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拆解不合格原因,整改。 玉林市、桂林市、南宁市市场监督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机构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审计处分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如果客户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了与此次发布的新闻相关的公司相同的生产日期或批次不合格的产品,请拨打12315。 (记者陆增安实习生朱汝芳)

(作者:陆增安朱汝芳)

标题:“广西抽检6类食品459批次样品,一西芹样品杀虫剂超标18.8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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