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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信息网(记者黄登通讯员陈媛吴国宣) 11月12日报道,南宁交警三大队通过检布控系统,在辖区蒲津银峰路口(国道324线1647公里处)查获一起驾驶证暂扣期间,也及时解除了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解除了道路安全隐患。

无证”司机麻某被扣押

下午12点53分左右,南宁交警支队三大队在辖区蒲津银峰路口(国道324线1647公里处)设卡进行日常违法检查,发现前方来的车牌在桂a6988xx的小型轿车有异常,交警停放在该车的边缘接受检查, 当要求司机出示驾驶执照和行驶证时,司机紧张地用各种姿势挡着脸,慢慢地拿出杨某的驾照。 民警通过驾照照片与驾驶员本人不同,在询问期间,驾驶员一直没有低头正视执法民警。 情绪有点烦躁,多次强调自己是驾照本人。 民警采用警务系统进一步调查后发现,该驾驶人为麻某,其驾驶执照未通过酒后驾驶解决,在事实面前,麻某承认了在自己驾驶执照临时扣除期间驾驶汽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当事人麻某于2019年5月5日因酒后驾驶,被记录在12分。 法律规定,酒后驾驶在被计入12分后,必须接受再教育,也就是满分学习,在学习结果没有之前,暂时被剥夺了驾驶资格,但此时的驾驶属于无驾驶资格驾驶,就像是无证驾驶一样,属于情节 在这种情况下,拒绝学习,反而聘用别人的驾照,聘用别人的驾照开车,除了加错,故意犯的错误,在恶劣的情况下,除了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之外,还违反治安法律。 如果其他人借驾照给他用,这两个人实际上就构成了为违反道路交通法规而共同共谋的行为。 那是共同违法,破坏交通管理的情况,同样会受到处罚。

审计结果显示,当事人麻某在一个周期内已经被记录了25分。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录用规定》,一个周期24分以上的,不参加科目一和科目三就没有驾驶机动车的资格。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驾驶人麻某未听从交通巡警指挥,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查,停止驾驶执照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等违法行为处以罚款750元,并处三分钟处罚。

无证驾驶警告说,自己已经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遇到交警检查不配合,强行刷卡,更是不对。 万一现场有伤亡,公安机关将认真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黄登陈媛吴国宣)

标题:“南宁一男子冒用他人证件开车冲卡被查 竟是“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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