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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11月20日电题: 由播音员“娃娃兵”担任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许晋豫、袁慧晶、白佳丽、吴文谥号

3岁的“吃”佩吉被父母期待70斤、6岁的男孩,在父亲的计划下练习遮住眼睛……近日,“另类”未成年人主播相继被曝光,引发舆论热议。

最近,国家网信办公室在与有关部门共同起草的《网络直播营销报纸文案服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中提出:“直播营销专家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年龄必须在16岁以上。” 专家认为,征稿为保护未成年人主播提供法律遵守,保障未成年人主播的合法权益,需要家长反思自身价值观,学校、平台、政府相关部门等共同努力。

直播、短篇视频中的“人偶兵”

近年来,直播和短片平台上的未成年人主播不断增加,他们通过卖萌、表演段子、表演绝技而备受瞩目,一些未成年人主播成为父母赚钱的工具。

除了《被网红》的佩琪、望外,一些未成年人选择了自己成为“网红”。 例如,在一个短片平台上,各类搞笑段子的55万名播音员是一个12岁的男孩,他的家人让孩子自己拍摄了所有的短片。 如果他能按时完成作业,家里就很少介入了。 天津市安定医院儿童青少年心理科心理顾问曹慧表示,孩子们的偶像从歌手、明星变为游戏主播、“网红”等。 一个少年儿童甚至把这当作自己的职业计划。

记者还在短片视频平台上看到了童颜的身影。 例如,在某童模的短篇视频账号中,粉丝超过187万人,账号签名上附加“某母亲”,微信“个性签名”上附加“某男孩”。 截至目前,该账户发布的短片已超过210部。

法律界人士有点担心未成年的播音员“用尽一切手段”盯上了他。 四川法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李佳泽认为,短片和直播是新鲜事物,相关法律规范尚不健全。 另外,直播有很强的例示。 如果社会对小佩奇等“表演”出格的未成年人主播“见怪不怪”,就有可能导致更大范围的未成年人保护失格。 征求意见稿的提交是非常必要和及时的。

争论当“网红”背后的生意经

一些父母试图让孩子成为“网红”,其背后有很多经济好处。 大致来说,目前主播盈利的第一模式是自带商品、商务合作、粉丝“刷礼物”等,前提是足够受欢迎,不可避免地会导致过度的“开发”问题。

――我给您拿过来。 未成年人主播的账号大多在“橱窗”等处持有商品,部分账号上表示“橱窗里有同等金额的衣服”。 另外,一些未成年人主播起着“引流”的作用,一些小短片视频账户还附带有商品的微信账户,如销售牙膏、茶叶等商品,建设团购群等。

――商业合作。 虽然一些未成年人主播的账号上附有商务合作的联系方式,但是增加商务合作的微信号审计是很困难的。 账户要求提供企业名称。 否则,不会通过。 商业合作分为线上和线下,线上合作主要是广告植入、商品自带等,线下则是儿童模特、演出等。 妈妈皱着眉头蹦蹦跳跳的4岁“网红”拥有140万以上的粉丝,最近,少女还参加了某综艺节目。

——粉丝“刷礼物”。 未成年主播主要以发布短片为主,但在现场,粉丝可以通过刷礼物来赚取收入。 另外,据了解,当短视频账号粉丝达到一定量后,账号被交易,部分主播以微信的朋友圈出售拥有一定数量粉丝的短视频账号。

多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专家表示,未成年人主播被过度“开发”,不仅违背了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而且一直以来,都是对孩子和父母怀有怨恨、矛盾的心情成长的。 如果过度暴露孩子的生活,就会过分依赖他人的关心和好意,融入现实生活。 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首先,父母要反省自己的价值观,不能为了名利,让孩子过早暴露,强迫孩子表演,也不能因此损害孩子的身心健康。 中国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宋煜等认为,领域协会和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管,确定相关拍摄时间、地点、复印件等,强制或暴力对待儿童,严防比较儿童的不良经济行为,切实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

其次,发挥学校的力量。 曹慧等人建议,学校和老师应该及时认识短片、直播对未成年人的影响,正确诱惑未成年人如何关注、获取友谊。

再次,加大未成年人参加直播的平台审查力度,决定监管责任。 江西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副院长颜三忠认为,未成年人参与直播,平台有义务进行相应审查,应当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账号采取封锁措施。 对平台明显违反儿童保护的行为置之不理的,应当认真追究其责任。

最后,政府执法机构应负责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 李佳泽认为,除加强领域立法和监管外,文化主管部门、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乃至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介入,避免在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直播行为中出现空之间的差距。

标题:“主播“娃娃兵”该管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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