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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从2月24日20时起,广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水平从自治区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调整为三级应对

请各地按照分区防控工作的要求,根据当地现实情况和疫情情况采取精准防控措施,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工作。

迄今为止,已有6个省调整了紧急应对水平

据悉,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我国内31个省区市全部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

截止到24日上午9点,6个省调整了紧急应对水平。 甘肃、辽宁、贵州、云南、山西、广东。 其中,山西、广东调整为二级响应,其余四省调整为三级响应。

从2月21日14时开始,甘肃省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水平从“省级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从2月22日9时开始,辽宁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水平从“省级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从2月23日24时开始,贵州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水平从“省级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从2月24日午夜开始,云南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水平从“省级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从2月24日午夜开始,山西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水平从“省级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二级应急响应”。

从2月24日9时开始,广东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水平由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释放了什么样的信号?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4级。

ⅰ级响应

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司令部根据国务院决定部署指挥统一,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应急处置工作。

ⅱ级响应

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拆解研究判断,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影响及其快速发展趋势进行综合判断,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决定启动ⅱ级应急预案,并责成各有关单位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省司令部立即派工作人员到事发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事发地各级人民政府按照省司令部的统一部署,组织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其有关成员单位全力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ⅲ级响应

在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地级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拆解研究判断,综合判断事件的影响及其快速发展趋势,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的决策为ⅲ级应急响应。 必要时,省卫计委派出工作人员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级上市,并向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指导相关应急处置工作人员。

第iv级响应

发生常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市、区) (省直管县(不含市、区,下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及时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拆解研判,综合判断事件的影响及其快速发展趋势,制定县级人民政府 必要时,地级派上市卫生计生部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开展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可以看出,随着响应水平的降低,决策水平和紧急度都发生了显着的变化。 无论是一级还是三级,疫情还没有消除,思想还不能放松,个人防护还必须做好,一切行动都必须听从指挥。

(作者: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合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标题:“重磅!24日20时起,广西疫情防控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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