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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专家的解读

通过常态化法治化救济弱势群体

●向流浪乞讨等弱势群体提供援助,全面纳入社会保障范畴,提供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是履行政府相关责任,给予人道主义关怀的表现,也是国家社会文明不断进步的表现

●帮助流浪乞讨人员返乡后,后续救助安置工作也要及时跟进,从根本上落实政策,给流浪乞讨人员稳定的生活保障,不让流浪乞讨继续下去

●救助包括流浪乞讨人员在内的社会弱势群体,不仅要采取专业行动,还要常态化、法治化,将有利于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社会弱势群体的方法体现在未来的社会救助立法中,进一步提高我国的社会保障水平,依靠法治救助弱势群体,建设社会

近日,民政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公安部等11个部门发布了《关于提高生活无着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专项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围绕完成护理服务、救助探亲和综合管理、落户安置、源头管理、提高救助管理干部队伍素质6个方面开展专项行动,在关键环节建设机制、控制责任、提高质量、完善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

疫情暴发后,各地积极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救助管理服务,疫情防控,更好地保护弱势群体。 《通知》的出台对进一步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的质量有积极意义。

全面开展护理服务

充分展示社会的进步

今年2月,为了确保疫情防控不留空白,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度过寒流,上海警方与各区民政、城管、卫健委等多个部门合作,对流浪乞讨人员展开了集中探视、救助行动。

2月25日,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知,拟留在湖北,为生活有困难的外国人等提供救助服务。 为了从鄂通道管理滞留在湖北省、生活有困难的外国人,当地政府及相关方面提供救助服务。

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院长郭相宏认为,《通知》要求提高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比较有效地维护流浪乞讨人员基本权利的重要措施。 社会保障可以确保公民的最低生活标准,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向流浪乞讨人员等弱势群体提供援助,全面纳入社会保障范畴,提供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是履行政府相关责任,给予人道主义照顾的表现,也是国家社会保障的基本体现

《通知》指出全面开展护理服务达标行动。 必须在各地集中开展救助管理和养护设施安全隐患的调查行动。

郭相宏表示,根据《城市生活无住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救助站主要为被救助的人提供食物、住所、疾病治疗、联系亲属、提供交通费等措施,这些措施大多是临时性的、过渡性的 《通知》扩大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范围,除上述救助措施外,还按照“站内照顾是常态,站外照顾是例外”的大致情况,加强站内照顾责任,有步骤,每批开展托养人站内工作,设施设备或人员不足,

“全面开展护理服务达标行动,对保障当前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具有重要意义,今后还将对从根本上处理流浪乞讨人员的生活问题起到积极作用。” 郭相宏说。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认为,全面开展护理服务达标行动,可以更好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但在落实过程中,重要的问题是如何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得到帮助,以及找到他们的新闻 有些流浪乞丐和生活暂时没有着落,有些人不愿意去救助站接受救助。 这似乎默认了流浪乞讨者的身份。

采用科学技术手段进行救助

把握身份流动路径

《通知》指出,将大力开展寻找救助亲属的活动。 各地要以“大爱寻亲、暖家”为主题集中开展救助寻亲专项行动,民政部门要配合公安部门,通过dna比对、人物识别等方法辨认滞留者身份新闻,本级权限无法核实的,由民政部门汇总阶段性报告后,

今年3月,广州市公安局信息办公室发布通报:增城警方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挥和梅州警方的支持下,经过十几年的不懈努力,终于找到了15年前在增城被绑架的少年申某。 据悉,警方对申某父子进行了dna比对,结果显示一致度完全一致。

唐朝6月消息,《通知》建议,对停留1个月以上的受援者,救助管理机构应当根据亲属寻找的进展情况更新全国救助亲属寻找网、“头条新闻”等平台的亲属寻找新闻。 既有助于帮助流浪乞讨者找到亲人,也有助于维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通过dna比对、人脸识别等现代科技手段帮助流浪乞讨人员寻找亲戚,在目前的科技水平上是完全可行的,也充分体现了科技飞速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的积极意义。

郭相宏也认为,大力开展寻亲活动,是从根本上拯救流浪乞讨者的比较有效的方法。 “流浪乞讨者找到亲人,重新享受亲情的温暖,治愈心灵的创伤,从此结束流浪乞讨的生活,自食其力,走上重返社会的道路。 ”。

根据《通知》,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建立返乡人员新闻登记簿,流入地救助管理机构应当将书面返乡的受益者新闻反馈给流出地救助管理机构(未设立救助管理机构的,反馈给当地民政部门)。 。

郭相宏认为,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特别是大数据,为流浪乞讨人员实现新闻化管理提供了极大的便利。 了解径流地和流入地流浪乞讨人员的相关情况,是明确流浪乞讨人员身份和流动路径的重要措施。 乞讨者的一个重要特征是身份不明,有的人客观不知道,有的人主观隐瞒。 如果能够弄清流浪乞讨者的身份、流入地、流出地等新闻,将有助于提供救助、劝退家乡、安排就业等。

发出大众救助通报

自行重返社会

《通知》指出,继续开展街角巡逻和综合治理行动。 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城区巡逻职责。 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构研究制定配套措施,确定未成年人、老年人、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救助对象的中介处置流程,利用城市网格化、数字化管理平台,动员乡(镇、街)、村(居)民委等基础工作力量,为社会事业服务 要加强街道治安综合治理,依法解决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行为,比较有效地减少“强制讨伐”、“职业乞讨”等不文明现象。

“‘强求’‘职业乞讨’是利用人们的爱和关怀,不劳而获,有违社会客观公正,助长好吃懒做的坏风气。 一些“强制要求”、“职业乞讨”行为被组织起来,扰乱了社会治安,侵害了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通知》的出台具有遏制这种行为、进一步维护社会治安、净化社会风气、增加市容市貌等积极意义。 ”。 郭相宏说。

唐钧认为,根据《通知》的相关要求,必须让群众认识到社会救助的重要性,“暂时生活不能向救助所求助”,“找民警有困难”等已成为大众熟知的援助方法。 当人们遇到流浪乞讨的人时,会积极提供援助。 例如,拨打救助热线,请求政府的救助,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强制讨伐”“职业乞讨”在某些情况下是诈骗行为,必须不断减少这种行为。 对此,也有必要推进事业,启动群众举报管理,使群众及时认识到这种行为。

《通知》指出,将集中开展定居安置行动。 要在各地集中开展长期居留安置行动。

“为流浪乞讨人员定居安置可以处理流浪乞讨人员长时间的生活问题,为他们的自立和重返社会提供良好的保障。 ”。 郭相宏说:“提供救助是为了帮助流浪乞讨者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自食其力,重返社会,提高生活质量,重建人格尊严,这是社会救助的根本目的,也是《通知》和专业行动追求的目标。”

唐钧认为,帮助流浪乞讨者返乡后,后续救助安置商也要及时跟进,从根本上采取措施,给流浪者稳定的生活保障,不再继续流浪乞讨。

现有的法规还必须完善

社会救济立法加快

目前,关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在法律制度层面还有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地方。

郭相宏认为,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必须实行城乡全面覆盖。 《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首要是城市流浪乞讨人员。 从流浪乞讨者的分布范围来看,城市占大多数,但除了城市以外,流浪乞讨者也不少。 一些农村地区没有救助机构,当地的流浪乞讨者很难得到政府的救助。 《通知》将全国性的流浪乞讨人员纳入救助范围,使城市以外的流浪乞讨人员也可以救助,这方面取得了进步。

“应该进一步扩大获得救助的道路。 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获得救助主要有两种方法,一是政府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的主动行动,二是流浪乞讨人员向救助站求助。 政府有关部门主要是公安机关等部门,《管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当向救助站求助。” 《通知》要求“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角巡逻职责”,加大民政部门等行政机关自主办学的力度,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法权益。 ”。 郭相宏说。

唐钧认为,对普通流浪乞讨者来说,“管理方法”可以起作用,但对从事“强制讨伐”、“职业乞讨”等行为的人来说,可能很难起到“管理方法”的作用。 如果政府救助和安置这些人,他们有可能再次从事“职业乞讨”行为。 因为他们需要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救助配置,而是从事“职业乞讨”行为获得的可观的收入。 对这些人,有必要进行更深入的调查,研究对比性、操作性强的应对措施。

郭相宏认为,目前我国没有社会救助法,关于社会救助的行政法规是2003年颁布的《管理办法》和2003年颁布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的救助范围明显扩大,已不限于流浪乞讨人员,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赡养、灾民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7种救助措施。 但是,行政法规的效力低于法律,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会救助事业的具体实施。

社会救助法已被列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的一种立法项目,并已确定由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负责联络起草工作。

“疫情防控期间,有些外国人因为武汉封城而回不了家,也有人流落街头。 根据现有的“管理方法”和“暂定方法”,这些人不在救助范围内。 因此,建议进一步扩大社会救济范围,将突发公共事件需要救济的情况纳入法定救济范围。 《通知》的发布与滞留在武汉外地流浪的人有一定的关系。 ”。 郭相宏说。

郭相宏认为,此次专项行动将持续到2021年6月,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他将积累许多有益的经验,并应能使《通知》和专项行动的经验更加常态化、法治化。 救助包括流浪乞讨在内的社会弱势群体,不仅要采取专业行动,还要将常态化、法治化、有利于救助流浪乞讨的各种方法,体现在今后的社会救助立法中,进一步提高我国社会保障水平,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依靠法治

(作者:杜晓武惠颖)

标题:“常态化法治化救助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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