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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成效首次显现

14个设置区的市环境空气质优良天数比率为96.8%

南宁云-南宁信息网报(记者唐秋艳实习生陈蕙康) 4月30日在广西信息中心召开了广西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通报了年一季度广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介绍了广西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的改革情况。

发布会现场。 记者唐秋艳摄

在新闻发布会上,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副厅长、信息发言人曹伯翔通报了年一季度广西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据介绍,年一季度,广西设区市环境空燃气质量比去年同期上升,全区14个设区市环境空燃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6.8%,比去年同期上升4.3个百分点。 pm2.5的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比去年下降8.6%。 pm10的平均浓度为47微克/立方米,比去年下降了7.8%。 县级城市环境空燃气质量比去年同期上升,全区75个县级城市环境空燃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7.4%,比去年同期上升4.6个百分点。 主要河流水质总体优越,其中珠江流域西江干流水质状况、桂江支流水质状况、柳江支流水质状况、郁江支流水质状况、长江流域水质状况均为“优”。 德国流入海流域的水质状况“良好”。 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与去年同期持平。 海域的海水水质整体优良。 地表水断面水质、城市集中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达到评价要求。

“今年一季度广西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6.8%”

广西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以来,结合实际,围绕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加强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市县两级生态环境机构管理体制建立新的生态环境监测管理体制加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监测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高效协调运行机制等七项主要任务是 目前,全区14个设区市都完成了垂直管理改革方案的制定,并报自治区备案审查,组织实施。 根据环境保护垂直管理改革的要求,县级各类生态环境机构(包括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执法大队和生态环境监测站等县级生态环境机构及其下属单位)被提升到市级,目前正在开展相关工作。 此外,从今年开始,全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新制度高效运行,新旧体制过渡平稳。

“今年一季度广西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6.8%”

广西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的成效已经显现,进一步加强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主体的责任,完善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评价制度,将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环境质量改善情况作为党政领导班子考核的重要副本。 将市级环境监测机构调整为自治区驻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由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直接管理,统一负责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评价工作。 县级环境观测所与县生态环境局一起被市级接收,由市级承担人员和工作人员经费,具体工作人员接受县生态环境局的指导。 生态环境执法向市县下移,加强基层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属地生态环境执法,生态环境执法职能由生态环境执法队伍承担。 加强地区间、流域间的环境管理,推进联合监测、联合执法、交叉执法。 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监察职能,开展了省级审计。

“今年一季度广西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6.8%”

据统计,2019年对玉林、贺州、来宾等3个市开展自治区环境保护审计,2019年对南宁等11个市开展审计,覆盖14个区市审计全部,在审计期间,现场检查共发现1729个生态环境问题,受理群众生态环境访问问题1500件。 广西多次引导问题,聚焦表面整改、蒙混整改、虚假整改的典型问题,聚焦群众周围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紧咬问题不放松的新鲜真导,以更大的力量、更高的要求、更实际的措施,贯彻市县的

(作者:唐秋艳陈蕙康)

标题:“今年一季度广西14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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