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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日报记者韦静通讯员施杨勇从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组获悉,面对新冠引发的肺炎疫情冲击,南宁市采取了积极保证增长、保护民生的措施,农村居民收入仍保持增长态势。 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小组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一季度南宁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14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2元,增长4.6%。

一季度南宁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状况显示,工资性收入占比持续提高,收入增长显著。 家庭经营收入具有平稳增长的财产净利润增长较快等优点。 具体来看,在工资性收入方面,一季度南宁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工资性收入1711元,同比增长7.7%,占可支配收入的41.3%,同比增长1.2个百分点,可支配收入增长3.1个百分点,由农村居民支配。

在家庭经营收入方面,由于糖价回暖、兑付和水果销售利润显著等因素,一季度南宁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经营净利润1754元,同比增长3.7%,可支配收入增长1.6个百分点,人均

在财产净利润方面,一季度,南宁市农村居民家庭人均财产净利润为163元,同比增长4.5%,占可支配收入的3.9%。 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的首要增长因素是集体红利的增加,随着近年来农村振兴的深入,村级集体经济迅速发展,集体红利也逐渐提高。 随着土地流转逐年增加的乡村旅游的快速发展,农村租赁市场逐渐活跃起来。


(作者:韦静施杨勇)

标题:“一季度南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4143元 同比增长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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