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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春季学期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5月25日入学

不建议幼儿去公园戴口罩。 教职员必须戴口罩

5月16日,南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发布《南宁市年春季学期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开办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将于5月25日有序开办。

入学前做好各项准备

托幼机构教职员入学前进行核酸检测

《方案》规定,各县区、开发区、各学校认真制定返校复学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二案九制”,制定开学当天学生返校方案,科学设定纳入校园路线和体温检测安排,周密错误制定上下学计划,凝聚学生和家长校门。

《方案》提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开学前师生员工连续在家提醒14天的就业要求,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保育机构的教职员工在开学前进行核酸检测,检查结果必须为阴性才能回到学校。

在校内午睡学校进行封闭式管理

午休时教室可以开放

《方案》提出,校内开展午睡的学校有条件,可以向主管教育部门申请开展校内午睡服务。 服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非相关人员进入服务场所,所有进入服务场所的人员必须进行体温检查。 在开展校内日托前,要做好日托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午休场所至少要进行两次全面的环境卫生清洁和预防消毒,消除卫生死角,以宿舍、卫生间、电梯间、空调系统等区域的清洁和消毒为重点,进行高频接触 必须维持午休场所的通风,确保室内空的通风,确保开放午睡后师生的健康。

《方案》要求,各教育行政部门、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组成判断检查组,参照中小学入学准备工作的判断程序和标准,对申请开展校内午睡服务的学校逐一判断检查。 未判断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学校不得开展校内午睡服务。 校内午睡的学校没有条件,午休时可以开放学校的教室,让有需要的学生去教室午休。 不要在外面闲逛,也不要在河里游泳。 请不要在学校外面发生事故。

合格的校外培训机构判断在决定开学时间后可以重新开始上课

不判断检验或判断检验不合格的机构,不得开展在线培训服务

根据《方案》,各县区、开发区做好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的开办工作,调查本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的现状,明确校外培训机构开办的诉求,统一安排证据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其完成场地的屠宰、人员的健康管理、防控物资的储备、防控物资的储备, 自检达到要求的校外培训机构可以向属地县区、开发区教育局提出复课申请。

根据《方案》的要求,各县区、开发区教育局在接受复课申请后,按照《谁批准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大致情况,与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一起组成了判断检查组,参照中小学开学准备的判断流程和标准,、。 判定合格的单位,自治区确定校外培训机构开学时间后可以复课,不判定检查或者检测不合格的单位不得开展网上培训服务。

校外管理机构判断后,有序恢复经营

实施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密度

根据《方案》,属地管理和谁批准谁监管,依法办理登记、符合防疫条件标准、确保学生安全的校外管理机构在中小学全面复学后,可以有序恢复经营。 调查整改后符合条件的校外管理机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提出了服务业复工市申请。 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市场监管、卫健、消防、公安、居住建设、教育等部门,根据餐饮和空间密闭人员集中地点复工市的要求,结合中小学开学准备的判断流程和标准判断校外管理机构,

《方案》强调,校外管理机构在服务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密度,保证管理期间学生间隔符合相关要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了解中小学学生参加校外管理的情况,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指导学生家长选择合法合规的管理机构。

婴幼儿到了幼儿园不建议戴口罩

教师校医等必须戴口罩进行手卫生[/s2/]

《方案》确定,中小学学生必须佩戴不重新采用医用口罩的标准或符合相当保护水平的口罩,低风险地区校园学生不需要戴口罩,老师上课时不需要戴口罩,校门人员、校医、清洁工

《方案》并确定,婴幼儿应在充分保障健康安全的前提下离家去幼儿设施,因婴幼儿特殊的生理特点,不建议戴口罩。 托儿所教师、门卫、校医、清洁工和食堂工作人员等必须戴口罩,搞好手卫生。 (记者陈媚)

(作者:陈媚)

标题:“南宁市春季学期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5月25日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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