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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大书记关于易地扶贫转移就业支持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新闻化部、国务院扶贫办公室印发通知,5月上旬至6月底开展易地扶贫转移就业支持专项行动,鼓励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转移群众、 特别聚焦建设卡贫困转移群众,聚焦易地扶贫转移大型安置区,综合运用就业服务各种措施,集中就业支持力度,增强和促进就业支持。

通知指出,各地必须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支持转移群众就业创业。 全面排队,明确转移群众特别是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情况,掌握其就业能力、就业诉求和就业意愿,建立实名制登记簿,确定合作对象。 指定投放地点,集中适合搬迁群众的地点,投放大型搬迁安置区。 东部扶贫合作省和对口支援省应当筛选招聘岗位,提供给搬迁安置区。 组织外出务工人员,依托东西部扶贫合作、对口支援、省内合作等机制,集中输出贫困转移劳动力,动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提供省内外对接、点对点劳务对接。 促进当地就业,实施若干要点建设项目和劳动者代救援项目,推进扶贫工厂再生产,鼓励开发区、工业园区对接转移安置区,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统筹开发农村公益性岗位,多渠道转移群众 开展就业服务,在大型安置区集中开展政策推广,组织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网上举办招聘活动,适时在万人以上大型安置区或群众集中的县区组织专题招聘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部署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专项行动”

通知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扶贫转移就业支持工作,确定部门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事业力量。 真正帮助就业,帮助员工,不搞形式主义,坚决实行数字脱贫、虚假脱贫。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建立就业支持专项行动联络机制,加强跟踪安排,广泛开展推广,切实促进转移群众就业创业。

标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部署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帮扶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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