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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将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即将“诞生”。

编纂民法典不是制定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法律编纂,而是编纂现行民事法律规范,编纂已经不适应现实的规定,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比较新的规定,维护民事法律制度的连续性、稳定性,

多一个的“典”并不容易

民法典即将来临,将影响每个人的生活。 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会长王利明表示,民法典“为民事活动提供各种基本指导方针,为交易活动确立基本规则依据,为预防和处理各种民事纠纷提供基本依据”。 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名副其实。

说到民法典,为什么叫民法而不是民法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知道什么是《法典》吗? 虽然《汉谟拉比法典》《狄奥多西法典》等古代法典的名称中附有“法典”二字,但也有学者认为,它并不是真正的“法典”,实质上是各科关于法律、命令、甚至权威学说的系统总结。 法典是指18世纪以来分科法律后,系统地创建某一法律学科而形成的具有国家强制力的书面文件。 《法典》要求所有嵌入的规则在组合和组合上都是逻辑的、系统的。 可见真正称之为“典”并不容易。 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符合《典》的要求,被认为是近代法典的典范之一。

我国民法典是真正的《法典》吗? 这必须从“编纂”两个字中寻找答案。 编纂在总结现行立法和司法经验的基础上,进行必要的制度完整性、设计和创新。 王利明形象地表示:“编纂民法典就是在已经支撑的房屋框架上建造房屋。” 编纂民法典既需要“编纂”,也需要“编纂”。 “篇”是指系统地整理整合现有的物权和合同等民事法律和制度。 对制定的合同法、物权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民事法律进行科学化、体系化的整理。 “发髻”是结合我国改革开放实践中出现的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建立新的制度。 例如,人格权编是重新起草、编纂的。 这样,我国民法典具备《法典》的特征,不愧为《法典》的本质。

北京航空空航天大学法学院院长、民法典立法参与专家龙卫球表示:“我国民法典从体系到制度再到各项具体条文,千锤百炼,逻辑严密,规范清晰。 在法律形式上,立法表现形式成熟,达到了科学系统化的高水平,表现出极高的成熟度和稳定性。 ”。

为什么是七篇

我国编纂的民法典(草案)共有7篇,依次为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附则,共1260条。

为什么要这样编排? 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新表示:“中国民法典使用的是德国的潘登顿式方法,编纂体例分为总则和分则,总则中规定了各民事法律关系的具体规定。 德国民法典由总则编和债务编、物权编、亲属编和继承编组成,该法被称为五部民法典,我们也大致采取了这样的做法,但相比德国民法典,人格权编和侵权责任编更多。 ”。

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民法典分编包括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等,达成了广泛的共识。 在讨论中,专家建议在此基础上增加人格权编、知识产权编、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编。

对此,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是否纳入民法典各编大致如下:一是复印件具有基础性,民事法律制度基本规则二是复印件具有普遍性,普遍适用于社会生活的共同规则三是复印件具有稳定性, 是经过实践说明切实有效、可长时间适用的习惯规则四、文案具有平等的自主性,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可以依法使用、约定的规则。 对于涉及特定群体、行业的文案,基本上由民事特别法规定。对于民法典各部分篇规定难以涵盖和替代的文案,对于不应该包括的处于快速发展变化中的、经验不成熟、无法获得的,目前还包括在内

有了科学的大致标准,它们的副本就可以编辑,所以可以严格研究论证。 人格权关系到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是民事主体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 保护人格权,维护人格尊严是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任务,近年来加强人格权保护的呼声和期望颇多。 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总结我国现行人格权法律规范的实践经验,在民法典中增加人格权编是妥当和可取的。 设立知识产权篇目前条件尚不成熟的民法典不宜设立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篇。 因此,民法典最终分为7个编制,这也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体现。

杨新表示,“我国民法典之所以比德国民法典多2篇,使用7篇,是因为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在这两个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立法和司法经验,人格权单独规定1篇,侵权责任单独规定1篇。 这也正好是我们的中国特色。 ”

中国的智慧为民事立法做出贡献[/s2/]

民法典《民》名副其实,当然要立足中国,面向中国,处理中国人民自身的问题,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优势,反映人民意志。 这七篇中国特色,突破了以前传入大陆法系体系的安排,是我国民法体系的重大创新,在世界民事立法中也具有重要作用。

其中,人格权独立篇是我国民法典最重要的创新之一和最大的亮点,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民法典都没有独立篇的人格权制度。 独立人格权编需要全面保护人格权,弥补了以前传入大陆法系的“重物年轻人”的系统性缺陷,加强了对人格权尊严的维护,也顺应了人格权保护在网络新闻时代面临的各种挑战,处理了实践中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

除了编纂体例的创新之外,民法典的许多具体规定也展示了中国的智慧。 例如,加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侵权责任,拟定侵权责任草案的重大编辑,是增加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大体贯彻了生态文明的理念和绿色。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兼秘书长张鸣开始介绍,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广大专家学者、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并提出了建议。 的广度、举办的各类座谈会、研讨会、论坛之多、收到的编辑建议书之丰富,在我国立法史上实属罕见。 在民法典草案审议过程中,立法机关通过召开不同形式的座谈会、论证会,公开在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玩法,多次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斟酌、改编草案,充分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要求,使民法典成为中国智慧的集中体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轶对中国法治的未来充满希望,他说:“我们现在正处于工业文明向新闻文明转型的关键时期,由新冠引发的肺炎疫情及其防控,许多事件都是在新闻技术的背景下处理的,让世界更加深刻地感受到新闻文明的重要性。 我们应该借民法典的编纂,让中华民族再次回到人类法律文明的前沿”。 (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网站李许坚)

(作者:李许坚)

标题:“话说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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