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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信息网(记者游智超) 5月25日在记者从南宁市公安局贯彻落实《深化南宁市户籍制度改革户籍转移实施办法》的新闻发布会上,正式印发了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制的《深化南宁市户籍制度改革户籍转移实施办法》(南府规〔〕15号)

记者招待会的现场。 记者游智超摄影

南宁市公安局作为该文件具体应用问题的解释单位,本着文件精神,结合我市现实情况,根据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推行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

一、本实施办法基于以往的户口迁移政策,全面开放城市落户条件,对新落户城市的农村籍大学生实行“自由去”落户政策,设立集体户,为有意在本市城市落户的无就业人员、无自主产权住房者。

(一)全面开放本市(含市铁县)的城市定居条件。 以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取消《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调整完整南宁市户口迁移政策的意见》(南府规〔〕36号)规定的参保、居住年限、工作年限等落户条件限制,限制户口材料的

市外人员在本市居住的,只需提交合法稳定的住所资料,不需要提交居住证资料,即可在本市城镇定居。 此次调整后的户口迁移政策,疏散到北京市亲属居住也是首次纳入合法稳定住所的认定范围。

市外人员在本市就业,只需提交录用通知书、录用文件或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即可在本市城市落户,无需提交参保说明材料。

国家批准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或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或具有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均可凭毕业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在本市城镇落户,无需提交学历认定说明材料。

(二)对新落户城市的农村籍大学生实行“往来自由”的落户政策。 2019年12月1日(含当天)以后,将户籍从农村迁移到城市定居的农村籍大学生,以自主性为根本,定居后可以随时申请将户籍迁移到原籍农村。

(三)设立集体户为有意在本市城镇定居的无工作人员、无自主产权的住房者提供定居便利。 经辖区公安派出所批准,符合条件的机关、团体、公司、事业等单位可以设立单位集体户。 各派出所根据需要在市区社区居委会工作地点的其他适当实体地址设立“社区集体户”。 本市有合法稳定就业或者大专以上学历、职业资格证书的各类人才,本市没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申请在单位集体户或者社区集体户定居。

[/s2/]二、为了配合户籍迁移政策的实施,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的服务,市公安局结合实施“民意警务战术”,以民意民生为导向,进一步推进公安户政“放管服”改革,以人为本,便民

(一)简化本市内跨市、县户口迁移程序;

本市各派出所之间的城市地区迁移到城市地区,农村地区迁移到城市地区的户籍迁移可以跨市县在迁移地派出所“一站式”办理市(县)内的户籍迁移手续。

(二)户口迁移当场批准结算;

户籍的一些事项先经过处理后再接受调查批准。 符合本市条件的广西区内人员,提交申报材料后,当场出具居民户口簿,无需回原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广西区外人员在提交转入报告材料后,可以当场出具《户口迁移许可说明》,取消批准原5个工作日的规定。

办理户籍若干事项的时限一窥表

(三)实行“空缺”处理制度

“容缺”办理制度是指申请人申报材料不齐全,公安派出所可以通过各部门新闻共享查询相关情况的“容缺”相关申报材料。

(四)为集体家庭内居民发放居民户口簿;

为处理集体家庭内居民聘用户籍证明相关事务提供便利,单位集体家庭和社区集体家庭内居民可以申请单独印制居民户口本,包括本人户籍新闻。

(五)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全面覆盖;

为了进一步处理人民群众工作排队、费时的突出问题,创新居民身份证服务,南宁市公安局在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和商场、医院、公交车站、车站、机场等社会公共场所设置了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设备,广西区内户籍人员24小时 目前全市累计安装了130多台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设备,居民身份证自助办理网站实现了区县全覆盖。

(六)推广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服务;

在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工作证的基础上,启动临时居民身份证异地工作证服务,广西区内户籍人员在办理居民身份证后,需要尽快办理身份证的,到我市任一临时居民身份证办公室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返回户籍地公安机关

(7)提高网络+智慧户政服务

积极构建警务网上服务平台,将公安新闻化服务扩展到网络,实现出生、死亡、户口迁移、户籍登记项目变更、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全网络化,真正立足于大众

下一步,南宁市公安局将继续以实施户籍制度改革为契机,推进公安户政“放管服”改革,着力处理社会关注、人民群众期待的户籍事业难点,大力推进公安派出所窗口服务建设,不断优化工作创业和营商环境,


(作者:游智超)

标题:“南宁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 6月起落户门槛有史以来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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