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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潘国武通讯员胡超群)房东小许同意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租户小王搬家,但小许后来以水电费未结算为由,拒绝退还5000元押金,双方因此骚动而不高兴 记者昨天获悉,江南区法律界人士沙井法律界人士所调解员在用心,王先生同意结算水电费,向许先生支付1000元“补偿”,许先生同意退还押金余额2000元,这几个月的租金押金纠纷终于得以成功解决。

此前,王先生在江南区沙井大街附近的一个小区租了小许的房子,并按要求交了5000元押金。 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到2021年1月17日为止。 今年1月17日,王先生因故商定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许先生也同意。

王先生移动家具后,要求退还押金。 小许以小王和部分水电费未结算为由,不退钱。 王先生说小许从租金押金中扣除水电费,然后退还余额。 其间,双方为这件事争执不休,但最终没有达成协议。

3月初,王先生受有关部门邀请来到江南区法律界人士沙井法律界人士所求助,许先生随后被通知所作调整。 王先生因为情绪激动,双方多次有自己的意见,调解陷入僵局,调解员让双方冷静下来再协商。

“我们站在双方的立场上反复看问题、思考、思想工作。 ”调度员说,小王为了取回押金,可能说得有些不好,但并没有太多主观恶意,小许的自尊心受到了伤害。 在信息表达中,王先生也意识到不冲动,向许先生道歉,并表示将给予一定的补偿。 另外,租金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徐先生应在租赁关系解除、出租人报销空、支付所有支付费用后,当天将租金退还给王先生。

5月20日,王先生和许先生再次来到司法所接受调解。 经调解,双方相互原谅,即同意在结清王先生租用的水电费后,从租金押金中扣除1000元作为“补偿”,许先生也同意退还押金余额2000元。 双方在调解员面前,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名。 这场多年的租房押金纠纷,终于成功解决了。

之后,小许把2000元交给司法所,请调解员把2000元交给小王。 王先生收到2000元租金押金时,似乎很兴奋。 “一开始,我只是想试试,来找司法所。 不会吧,真的很感谢你们怀着歪理邪说的心情帮助解决了纠纷,拿回了押金! ”


(作者:潘国武胡出众)

标题:“房东与租客因押金闹纠纷 调解员用心用情成功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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