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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日电(记者姚均芳、吴雨)记者1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为推进金融支持政策适应市场主体需求,促进中小企业融资规模明显增长,优化融资结构,人民银行近期与多部门合作提出了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最近,中国人民银行与银保监会、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新闻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合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共包括30项政策措施。

意见认为,全国银行要合理让利,确保中小企业贷款面明显扩大,综合融资价格明显下降。 全国性银行内部转移价格优惠力度在50个基点以上,5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公司贷款增速超过40%,开发性、政策性银行确定3500亿元专项贷款额度,以优惠利率支持中小微公司再生产。 商业银行要将普惠金融在分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高到10%以上,大幅增加中小企业信用贷款、首次贷款、无还款续贷。

意见表示将对进一步缓解普惠型微型公司不良贷款容忍度、发挥金融机构绩效评价和融资担保作用等方面提出措施。 要求建立商业银行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考核、金融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加强外部考核激励机制。 积极发挥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增信作用,大幅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的覆盖面,明显降低汇率。 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以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为目标,与银行领域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融资业务合作,将批量合作业务中风险责任分担的比例提高到30%。

此外,意见还确定了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支持作用。 将使企业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增加1万元,金融机构发行中小企业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释放越来越多的资源以支持中小企业贷款。 支持相应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加快推进创业板改革和注册制试点。

(作者:姚均芳、吴雨)

标题:“央行等八部门出台指导意见强化中小微公司金融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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