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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立法会4日下午3次通过《国歌条例草案》,《国歌条例》将于6月12日正式发行宪法实施。

《国歌条例草案》的三读于4日上午开始。 审议中,反对派议员企图以多样化的玩法进行干扰,但所有提出的议案均被主持会议的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否决。 更糟的是,反对派议员散布恶臭物体,会议暂停。

最近17时,《国歌条例草案》三读以41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国歌条例草案》三读通过后,特区政府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卫宣布,《国歌条例》将于6月12日日刊宪、正式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于年在内地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随后将国歌法列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 根据香港基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基本法附件三所列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颁布或立法实施。

香港特区政府年初就国歌法提出并推进相关当地立法事业,特区立法会于2019年1月完成《国歌条例草案》首读,预计进入二读阶段,2019年6月恢复二读,但由于“修例风波”和立法院内务委员长的时间停止,截至去年5月27日, 6月4日,《国歌条例草案》三读。

(作者:苏万明)

标题:“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通过《国歌条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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