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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求是》杂志发表了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大大的重要文案《充分认识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依法更好地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文案全面总结了民法典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深刻揭示民法典的重要作用,对如何比较有效地实施进行了一系列科学的安排,以正确认识民法典,更好地推进民法典的实施,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解决矛盾纠纷,解决矛盾纠纷。

民法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在法律体系中处于基础性地位,是新时期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也是人民权利的法律宝典。 正如习主席在文案中强调的那样,“实施好民法典是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快速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迅速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民邦本、本固邦宁。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时期,我们党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各项历史成果为民法典的编纂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大大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顺应时代要求,顺应人民期望,按照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编纂民法典的重要日程,安排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 现在,体现这个国家性质、符合人民利益、顺应时代大势的法典投票通过,即将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宿愿。

天下立善法,天下治世。 即将实施的民法典共有7篇,出于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的平等保护,包括高空抛物、高铁霸座、抢夺方向盘、个人隐私、离婚冷静期等社会现实 作为步骤,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民法典的普遍法律工作,使全社会遵守法律、依法保护权益,逐步发挥民法典的重要意义。

命令是必须的,法是必须的。 习总书记强调:“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成效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必须确定职责边界范围,坚决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害,不断促进民事关系和谐秩序,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必须坚决维护民法典权威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使民法典与时俱进,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解决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使民法典深入群众心中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贯彻大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重复人民的主体地位,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快速发展思想融入到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把民法典的精神和文案内化、外化,成为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

标题:“【央视快评】加强民法典普法 保障民法典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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