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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日,香港保安局局长和6个纪律部队部门首长发表声明,全力维护和协助港区国家安全立法事业。

声明称,6月1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向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提交了关于《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草案)》的证明。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警务处处长邓炳强、香港海关关长邓以海、消防处长梁伟雄、惩教署署长胡英明、入境事务处长顾嘉宏及政府飞行服务队总监督胡伟雄机长,都全力支持中央制定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将带领各纪律部队全面履行义务,确保相关法律在香港比较有效地实施,努力维护国家安全。

政府提出了《草案》,香港特别行政区同意设立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国家安全维持委员会,并在负有维护国家安全首要任务的警务处和律政司设立专职部门。 保安局正在全面合作,进行相关的准备。

制定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的法律,是切实防止、制止、惩治任何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恐怖活动,勾结外国或国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对比之下是极少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分子,是遵守大部分奉公法的香港市民的安全和基本权力 草案要求保障嫌疑人的权利,以及公民、法人或组织依照基本法享有的合法权益,有关立法不影响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

李家超说:“各国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和特定的执行机构,这是政府应负的责任。 维护国家安全和香港法治,是“一国两制”稳定而遥远的最优保障,确保香港长治久安、市民生活太平、社会恢复和平、民生和经济恢复快速发展,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

(总台记者金东周伟琪)


标题:“香港保安局局长及六个纪律部队部门首长全力支持和配合港区维护国家安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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