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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云-南宁晚报(记者韦薇通讯员何雪丹)近日,记者从市农村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制定《南宁市建设区外文明城市整改提升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切实实施南宁市建设区外城乡结合部和周边乡镇文明城市整改提升工作,“美丽农村”

根据方案,在南宁市建设区外设立文明城市整治提升职工指导小组,设立环境卫生整治小组、设施运营保障小组、村民文明素质教育提升小组、交通秩序整治小组、农贸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小组,由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牵头开展职工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里乡下运营,负责日常组织的协调工作。

一边调查一边重整事业。 按照《年南宁市文明城市“百日攻坚行动”事业方案》的要求,深入开展三大攻坚行动,进一步改善公共环境和公共秩序,提高大众文明健康素质,创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要以疫情防控爱卫“五大清洁行动”为线索,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建立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 严格执行责任网格制,组成专门巡逻小组,对本片区外城乡结合部和乡镇、村屯进行日常巡逻管理。 要动员全民,强调“为爱而行、共共享”的创造理念,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投身文明城市建设。

开展建设区外城乡结合部和周边乡镇公共环境公共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 例如开展公共区域环境卫生、市政环卫公共设施管理招聘、公共场所不文明行为、公益广告缺失等专项整治行动,从事占道经营、道路市场、流动摊点等指导服务工作,做好镇、村两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日常服务和管理工作,

开展专业巡逻促进事业改善。 即日起至9月上旬,由市乡村办牵头组织市直有关部门组成市级巡逻小组,对各城区、开发区城乡结合部和所辖乡镇、村屯开展专项巡逻,并对“美丽南宁”农村建设活动进行月度暗访、双月巡视。 各城区、开发区参照市级办法自行开展巡逻,对市级巡逻监督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 针对巡逻中发现的环境卫生问题和严重性,在本市乡村向相关城镇、开发区或乡镇、街道出具监督书、整改通知书,制作舆论通报,启动预警或协商,纳入“美丽南宁”乡村建设活动的工作目标专项评估范围 发现问题严重或者多次未改善的城镇、开发区或者乡镇、街道,应当启动责任追究机制。

方案要求各城区、开发区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网格化责任。 采取许多措施,部门联动抓共管。 加强推广,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要坚定责任,严查目标任务,对照标准要求,重视问题,善于发现问题,提出处理问题的方法建议,及时帮助问题处理困难,做好注意跟踪,督促问题处理,严格审计,以高标准


(作者:韦薇何雪丹)

标题:“南宁市出台从业方案以“美丽乡村”建设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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