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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介绍,日前,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发出通知,将逐步降低公司用电价格的政策延长至今年年底,以推动公司的生产经营价格下降。

通知指出,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除高能领域客户外,逐步减少的,实行常规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客户消费价格政策。 电网公司接收上述电力客户(包括参与市场交易的客户)的电力需要很长时间,并按原电价水平的95%统一维持结算。

通知指出,各地快速发展改革部门充分认识到当前形势下降低公司生产经营价格对就业保险民生保险市场主体的重要性,指导电网公司认真抓好延长阶段性降低公司用电价格的政策落实,确保政策稳定实施,进行政策解读。 积极配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创新方法,切实加强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办公楼等转换供电环节收钱行为的监管,确保降电价红利及时全额传递给终端用户,增加公司的获取感。


标题:“发改委:将阶段性降低公司用电价钱政策延长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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