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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今天( 6月30日)通过了《维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法》(《港区国家安全法》),律政司司长郑若骁深大律师作了以下声明。

《港区国安法》将分裂国家、推翻国家政权、恐怖活动与外国或国外势力勾结危害国家安全的4种犯罪行为进行比较,为防止、制止和惩治危害香港特区国家安全的违法分子,提供了确定的规定和明确的法律基础,有助于维护国家安全。

《港区国安法》也规定了香港特区必须遵循的重要法治大致情况,包括无罪的假定、被告人的辩护权,以及不得对同一行为进行审判或惩罚。 《港区国安法》还确定香港特区必须依法保护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

郑若骅欢迎通过《港区国安法》,将其列入《基本法》附件三并在香港特区公布和实施,她表示将继续领导律政司全力支持和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职责。

作为由行政长官担任主席的国家安全维护委员会成员之一,郑若骁表示,将致力于事业,协助委员会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政策,推进相关法律制度。

郑若骅表示,律政司已设立专门的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检察官部门,依法解决相关检察官工作和法律事务。 (总台记者金东周伟琪)

标题:“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港区国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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