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932字,读完约2分钟

南宁云-南宁信息网(记者唐秋艳) 8月14日从自治区市场监督局获悉,自治区市场监督局最近组织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了饮料和食用农产品2种53批样品。 结果表明,来宾市两家饮用水生产公司生产的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桂平市一家企业销售的豆芽中含有4-氯苯氧基乙酸钠。

他介绍说,自治区监管局检查了34批饮料,检出了2批不合格样品。 来宾市兴宾区清龙泉纯净水厂生产的“清龙泉包装饮用水”、广西来宾市新新纯净水有限企业生产的“清溪包装饮用水”均被检测出绿脓杆菌超标。 据介绍,绿脓杆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环境中生存,对消毒剂、紫外线等有较强的抵抗力,抵抗力弱的人群有健康风险。 在这次监督抽检中,发现了两批饮料样品绿脓杆菌超标的情况。 超标的原因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工作人员未消毒的手直接接触矿泉水和容器内壁。 或者是生产管道、设备和包装材料清洗消毒不充分造成的。

此外,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抽查了19批食用农产品,查出1批不合格样品。 广西桂平市在商贸有限企业销售的“豆芽”中被提取出含有4-氯苯氧基乙酸钠,检测结果为0.0453mg/kg,标准规定不能检测。 4氯苯乙酸钠又称脱落防止素,是一种内吸、广谱、高效、多功能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用于防止落花、落果、抑制豆类生根等,调节植物株内激素的平衡。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采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年第11号),豆芽生产经营过程中禁止采用4-氯苯氧基乙酸钠。 在这次监督抽检中,发现一批食用农产品(豆芽)采用了4-氯苯氧基乙酸。 生产者在生产中为了抑制豆芽生根,有可能违规被采用。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抽检饮料和食用农产品 两款饮用水抽检不合格”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督局已经责令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审计处分相关工作。 来宾市监督局已经督促相关食品生产公司调查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拆除不合格原因,进行整改。 贵港市市场监督局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的有关机构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另外,如果客户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了与此次发布的新闻相关的公司相同的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可以联系12315反映。

(作者:唐秋艳)

标题:“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抽检饮料和食用农产品 两款饮用水抽检不合格”

地址:http://www.nh-inco.com/nnms/8082.html